青春是瑰麗的夢想,青春是磅礴的力量。

  在常熟市法院,35周歲以下青年干警有134人,其中青年法官41名。2013年,青年法官人均辦案208件,占全院結案總數的一半。

  他們在基層挑起大梁。有的被評為“十佳法官”,有的成為優秀調解能手、執行能手,有的在學術論文競賽中獲獎。他們用激情與汗水交出了一份份令人欣喜的成績單,成為法院不斷發展前進的不竭動力;他們扎根基層,在瑰麗夢想的實踐中譜寫司法為民的青春篇章。

  6月10日,省高級法院領導同志要求:“請新聞辦商法制主流媒體搞好宣傳。”我們期待以此推動正在開展的全省最美基層法官評選和集中宣傳活動。

  2013年,常熟法院刑庭、少年庭共受理刑事案件1923件,審結1896件,結案數居蘇州市第二名。在案件數量不斷攀升的情況下,常熟法院刑事審判質效一直保持在較高水平。

  常熟法院刑事審判庭的年輕法官們,在辦案過程中,嚴把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受到同行們的贊許,也得到了兄弟單位的好評,就連一些刑事犯罪人員本人或家屬也對他們的判決心服口服。

  徐暢:失足少年的心理老師

  與孩子溝通是我們努力但卻沒有做好的事情,徐暢法官卻走進了孩子的心里,讓我們看到了與孩子溝通上出現的問題和“癥結”,為我們和孩子溝通搭建了橋梁,雖然孩子被判了刑,但還是衷心感謝她。

  ——被告人李某父親

  2011年7月8日,“少年罪錯司法防治國際研討會”在南京舉行,兩岸三地和一些國外司法界的專家學者濟濟一堂,共同探討涉少刑事案件的防范與對策。會議廳里,一位年輕的中國女法官格外引人注目,她就是常熟法院少年庭的法官徐暢,徐暢以她的論文《涉少刑事審判中審前調查制度探究》應邀出席這次盛會。這篇旁征博引的論文以其獨到的視角對涉少案審判中的問題作了探討。

  徐暢,女,34歲,大學本科畢業,審判員,國家三級心理咨詢師。自2010年獨立辦案以來共審結各類涉少案件259件,無一改判或發回重審。近年來,她深入學校、社區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30余次,發表宣傳、調研文章70余篇。

  “從根本上改造好一個失足少年,就要走近他的內心。”這是徐暢的觀點,她也在朝這個方向努力著。為了實現這個目標,徐暢自費參加心理咨詢師培訓班,利用雙休日參加學習,并于2010年通過國家考試并獲得了心理咨詢師證書。為了加強心理學方面的理論知識,之后,徐暢又參加了心理健康教育本科學歷的自學考試。

  在和涉案未成年人打交道的過程中,徐暢經常思考的問題就是,怎樣才能讓不良少年改掉不軌行為和壞習慣,怎樣才能減輕訴訟給他們帶來的壓力,怎樣才能重新樹立他們對生活的信心。對于案件處理時發現的未成年被告人的錯誤認知和父母對他們身心不利的言行,徐暢總是耐心地向他們指出,為他們提供正確的溝通方法。

  在審理李某盜竊案中,調查犯罪原因時,李某一臉憤慨,說是為了報復父親。在仔細詢問之后,徐暢了解到李某以前有過劣跡,父親多次在親戚面前夸獎別人的孩子,卻反復說李某沒出息。李某為此很難受,為了報復父親,他潛入別人住處盜竊。

  “父親在親戚面前說你沒有出息,你那時一定很難受吧。”為了取得李某的信任,方便進一步開展幫教工作,徐暢在開始談話時就運用了心理咨詢中的共情技術。

  在李某認識到自己存在問題后,因為引導被告人進行主動思考要比單方面說教效果好得多,徐暢又向李某提出了“自身存在哪些問題?”和“父親對自己不滿意時正確的做法是什么?”等問題,在李某不能進行全面回答時,徐暢就對他作指導。

  徐暢和李某父親也進行了溝通,告訴其兒子的心理特點,建議在兒子尚未走出挫折陰影期間要以鼓勵為主、批評為輔,并要注意方式方法。

  正是“標本兼治”的嚴格審判作風,徐暢讓一個又一個的迷途少年重拾生活信心,重燃奮起燈火。

  陳潔:正義感召在逃人員向她自首

  我聽見陳法官在電話里對我的朋友說,附帶民事訴訟是給雙方當事人一個機會,對被告人而言,這是悔罪表現的機會;對原告人而言,是獲取賠償的機會。我覺得我也要給自己一個機會,給受害者一個交代,我信任陳法官,我不再逃了,我向她投案。

  ——附帶民事訴訟案被告人趙某的在逃同案犯曹某

  陳潔,27歲,2011年1月進入常熟市法院刑庭擔任書記員,2013年6月被任命為助理審判員。2013年7月至2014年4月,共結案165件,無一改發、無一引發當事人上訪,附帶民事訴訟調解率100%。

  在處理趙某等人故意傷害附帶民事訴訟一案過程中,由于被告人趙某被羈押,陳法官多次聯系其親友,但對方屢次推諉、態度冷漠生硬。原告主動表示撤訴,但陳法官從他的語氣中感覺到他對法律的失望。為使趙某重拾公平正義的信心,陳潔通過趙某所在單位領導再次聯系到被告親友,經過多次溝通,終于將雙方共同約至法院,由陳潔主持達成了調解協議并當場履行完畢。當時,原告人連聲道謝,趙某親友反復道歉,并說自己因為一度不理解陳法官,所以態度不好、抵觸推諉,差點誤了大事,多虧陳法官堅持。結案后,趙某在逃同案犯曹某通過親友致電陳法官,認為陳法官在處理案件過程中公正公平、值得信任,提出到陳法官處投案自首,并要求由陳法官“處理”他。

  除了充分保障被害方權益,陳潔也非常重視維護被告人的權利,用她的話說,被告人也是群眾。無論是卷宗材料多達數十本的復雜案件,還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的簡易案件,她都一絲不茍地對待。

  在辦理朱某某尋釁滋事一案時,盡管公訴機關建議適用簡易程序審理,但陳潔注意到朱某某與與其同伙共同作案,有分有合,涉及犯罪十余起,公訴機關因到案的先后而分案起訴,該同伙人到案后分別供述了自己及他人參與的部分犯罪。經仔細閱卷核對,陳潔注意到朱某某有揭發他人罪行的情節,可能構成立功。盡管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均未提出相關意見、公訴人亦未注意到這一點,但陳潔還是要求公訴機關補充查實整個案件的案發情況。后經公安機關補充相關證據,證實朱某某的行為構成立功。陳潔依法定罪量刑。“公平正義不僅是被害人的一種期盼,也是被告人的期盼。”結案后,陳潔如是說。“一份公平正義的判決是法官的畢生追求”。

  以事實為依據,不偏不倚,公正公平地對待原、被告是陳潔堅持的一個原則,而這正是憲法法律至上的生動實踐。

  余小惠:分娩前一周她還在崗位

  余法官是工作在審判第一線的典型代表,她長期以來堅持送法入社區,對本鎮的治安穩定起到重要作用。在刑事案件庭審中充分展現了刑事法庭的威嚴和女法官的庭審駕馭能力,讓罪犯無從抵賴,讓人民群眾看到了法律的公正,提升了安全感。

  ——常熟市尚湖鎮鎮長

  余小惠,34歲,審判員,2007年8月進入常熟市法院,在尚湖法庭工作兩年,先后從事書記員、助審員工作,2012年以來結案近500件。

  她來自湖北,雖是一名纖纖女子,工作起來卻巾幗不讓須眉,有一股“拼命三郎”的男子漢氣概,對案件的分配從不拈輕怕重,還主動承辦大案要案。即使在身懷六甲時,還像往常一樣精力充沛、行動敏捷地沖在辦案一線,辦案的熱情沒有一絲消退,直到分娩前夕還堅持辦案,熟悉她的同事都非常敬佩她的工作精神和干勁。

  余小惠認為,法也容情,只是不容私情而已,法官也應當有仁愛之心,面對在是非、利害中糾結的當事人,她有一種悲天憫人的心懷,把手頭上的每個案件妥當處理好在她看來就是一種善舉,是法官應用的擔當。因此,她努力在辦案中弘揚真善美。有人說刑事案件的審理就是走過場,刑事法官不需要和當事人糾纏家長里短,其實那是對刑事法官的誤解。余法官常說,法官要有兩本賬,以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為例,如果按照相關賠償標準寫一張判決書,這筆賬好算,法律上沒有任何問題,但是社會效果并不好,這筆賬很難算。辦理刑事案件在追求法律效果的同時尤其要注重社會效果,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基于這種認識,余法官針對本地危險駕駛犯罪數量較多的情況,積極撰寫調研文章,并且每年在多個鄉鎮組織開庭,送法入社區,讓最基層的群眾明白醉酒駕車必須承擔的刑事責任。近三年來,常熟危險駕駛犯罪案件逐年下降,這其中必有余小惠的一份功勞。

  吳向陽:幸運的“倒霉蛋”

  吳向陽法官承辦了許多疑難復雜案件,我們笑稱他是幸運的“倒霉蛋”,但其實他讓我們看到了青年法官的裁判水平和青年干警的司法擔當。

  ——常熟市檢察院公訴科譚秀萍

  吳向陽,男,30歲,碩士研究生,2008年7月參加工作,2011年4月擔任見習法官以來,共結案605件,平均審理天數15.47天。其中2013年度結案281件。

  在法院實行隨機分案以來,一些具有重大影響的疑難復雜案件集中分在他手上,如涉案金額特別巨大、案情極為復雜的合同詐騙案件、涉及眾多被害人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案件、被告人人數眾多、卷宗材料極多的開設賭場案件、貪污受賄的窩案、串案等一系列零口供案件,要對付諸多難事。公訴人常常“取笑”他是幸運的“倒霉蛋”。“看來你真是幸運兒,那么多好案件分到你頭上,中大獎都沒有這么高頻率的。”

  面對他人看似“霉運”和“不公平”的分案,他沒有任何怨尤,還自詡“受了眷顧”。他常充滿自信地說,不是金剛鉆,不攬瓷器活兒,只有啃得了硬骨頭,才能磨練好自己的牙,舞好手中的劍。

  他審結的鄭某某強迫交易案是蘇州打擊“樓霸”第一案。近年來,常熟房地產市場的火爆,裝修過程中的墻體拆除、材料上樓、垃圾清運等業務也日益增多,為了謀取利益,有些人與物業公司達成“進場”協議后,強迫業主或裝修公司接受他們提供的服務并接受高價協議,有時還強迫業主或裝修公司購買他們提供的水泥等材料,這些人被稱之為“樓霸”,小區業主敢怒不敢言。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組織了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旁聽庭審,并充分聽取了他們對法官庭審表現、“樓霸”現象以及對被告人量刑等方面的意見,最終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二萬元。此案的判決起到了震懾不法商人的作用。對整個常熟的房屋裝修市場秩序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

  在認真細致辦好疑難復雜案件的同時,吳向陽還善于總結經驗,潛心研究刑法理論,在處理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的過程中,他參與制定了《關于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財產處置意見(試行)》,文件針對新形勢下涉眾型經濟犯罪“涉及面廣、涉案金額大、社會危害嚴重”的發展趨勢,以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的財產處置為切入點,以“發現在早、處置在先”“內部合力、外爭支持”為工作原則,共計制定了18條針對性措施,填補了法律法規在該領域的不足,為推進涉眾型經濟犯罪的防范和打擊提供了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