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法院在減刑、假釋案件審理中不斷完善審理程序,創新審理方式,積極落實審判公開,堅持公示制度,對所有減刑假釋案件立案后一律在罪犯服刑場所進行公示,以程序公開有效促進了減刑、假釋案件公正審理。

  為進一步擴大司法公開,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向社會公示的要求,今年6月起,江蘇法院審理的減刑、假釋案件一律在在江蘇法院網(www.snbai.com)上向社會進行裁前公示。

  全省各級法院統一在立案后,通過江蘇法院網減刑、假釋公示公告平臺,公示被提請減刑、假釋的罪犯相關信息,包括罪犯個人情況、原判認定的罪名和刑期、罪犯歷次減刑情況、執行機關的減刑、假釋建議及依據,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公民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可以提出反饋意見,既可以直接在公示網頁填寫意見,也可以將書面意見郵寄相關法院審監庭。

  各法院將由專人負責,確保反饋意見得到及時處理,確保減刑、假釋工作真正在陽光下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