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和化解官民矛盾,宿遷市宿城區法院積極探索多方協調互動的新舉措,有力地促進了司法與行政互動健康發展,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雙贏。

 

加強與群眾的協調互動。該院行政庭法官深入鄉鎮街道社區、農村或當事人家中辦案,多跑腿、多調解,充分聽取當事人意見,適時進行釋法析理,贏得了當事人的信任;加強與行政機關的協調互動。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或者合法但是不合理,及時與行政機關協調溝通;通過召開聯席會議、座談會、提出建議等形式,促其規范執法行為,減少不和諧因素的產生;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的協調互動。對尚未受理或已經受理的復雜、疑難、涉群體性及社會關注比較高的案件,及時向黨委和上級法院匯報,爭取領導重視和支持;開庭時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觀摩庭審。借助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特殊身份,利用他們威信及善于做群眾工作的優勢,共同努力,使案件得到圓滿解決;加強行政機關與相對人之間的協調互動。促使行政機關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訴,平等、耐心的與相對人溝通協商,消除對立情緒,增強官民的互諒互信,讓糾紛得以徹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