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新區法院采取陽光立案、透明立案等工作舉措,重點改進工作作風,破“門難進”轉“門好進”,有效解決了“立案難”的問題。

 

實現陽光訴訟引導。在訴訟服務大廳顯著位置張貼《政法機關執法為民公開承諾》、《關于依法及時保障當事人訴權的規定》等文件,公布24小時舉報電話(非工作時間轉到庭室負責人手機),嚴格規范立案審查程序,統一立案審查要求,實行“首問負責制”,禁止在法律規定之外附加立案條件,人為抬高立案門檻。1-5月,立案1335件,全部做到應立盡立,立案合格率100%,無一起立案投訴。

 

整合網上訴訟服務資源。在全省率先開通集“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功能于一體的“網上司法公開平臺”,打造“網站、微信、短信、論壇、郵箱、微博”六位一體網上訴訟服務中心,實現當事人與法院的零距離溝通,當事人登錄網上法院即可實現自主立案、送達文書、預約法官、在線答疑等27項服務。當事人網上立案19件,開展庭審直播12次,發布微信周報32期,通過微博、短信、論壇與當事人互動交流1900余(條)次,陽光法院論壇發布開庭信息162次。

 

設立志愿者訴訟服務崗。推進“門診式”訴訟服務中心建設,與南京醫科大學翰林學院對接,聘請10名法律專業大學生志愿者擔任訴訟服務導訴員,為當事人講解、引導辦案流程,給當事人提供便利、高效的訴訟服務,訴訟服務中心榮獲區“巾幗文明崗”稱號。

 

設立基層訴訟服務窗口。堅持源頭化解矛盾糾紛,將陽光立案與司調解有效結合,在鎮街社會管理服務中心設立6家訴訟服務窗口,聘請6名司法協理員駐點服務,定期組織法官巡回指導,現已成功調處糾紛112件。

 

試行訴前調查令機制。制定《訴前調查令操作規則》,經原告申請,法院批準,委托原告代理律師向有關單位或個人調查核實被告相關信息,為正式立案提供所需證據材料。該項制度的推行,切實保障了當事人依法行使訴權,有利于提高了立案準確率,減少了公告案件數量,促進了司法活動的公正與效率,已簽發訴前調查令8份,我院民事案件當事人到庭應訴率達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