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2,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公開審理李某販賣毒品案,并當庭宣判,被告人李某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7,并處金額的罰金10000

 

李某販毒案是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今年審結的第8起涉毒案件。近幾年,該院的審理涉毒案件呈現上升趨勢。2012年該院審理涉毒案件8件,判處犯罪分子10人。2013年審理涉毒案件12件,判處犯罪分子15人。2014年截至624,已審理涉毒案件8件,判處犯罪分子10人。且涉毒案件出現了新的特點和情況,一是新型毒品已成毒品犯罪主流,海洛因等傳統毒品逐漸退出舞臺。涉甲基苯丙胺、氯胺酮、麻古等新類型毒品犯罪的案件約占全部毒品犯罪的80.03%,而海洛因等傳統毒品犯罪發案量逐年減少,取而代之的是各種人工合成型毒品逐漸流行。二是販賣毒品的作案動機從以販養吸型轉變成單純牟利型。過去幾年審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販毒者往往都是吸毒人員,因缺乏足夠的經濟來源而走上販毒之路,但從近年來審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發現,大部分販賣毒品犯罪的被告人都是因販毒的高額利益鋌而走險,單純因為吸毒而販賣的已不多見,部分被告人自己根本不吸毒,部分被告人吸毒只為結識毒友,拓展售毒渠道。三是毒品犯罪主體日益低齡化,青少年學生正成為毒品的易感群體。

 

為有效打擊毒品犯罪,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立足法院審判職能,針對近年來所審理的涉毒案的新特點、新情況,運用一系列新舉措嚴懲毒品犯罪。同時,也在量刑時考慮準確適用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那些初犯、偶犯,以尋求刺激而容留他人吸毒或少量持有毒品的年輕人,若符合社區矯正條件的,對其處以非監禁刑以避免其在看守所、監獄被交叉感染。

 

“對涉毒案件嚴刑峻法只是一方面,我們能做的要做的還有很多”該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吳強表示,“一是法官在判決時做好釋明說理工作,使被告人清楚認識到毒品犯罪對社會對自身的危害。二是加強禁毒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報紙、網絡、廣播、電視、以及走進社區、走上廣場等形式,宣傳毒品的新類型及其危害性,特別是針對未成年人,提高辨識能力。三是加強對毒品犯罪情況的分析研判,并將分析的數據與公安、檢察、基層組織等共享,為有效打擊毒品犯罪提供依據。四是加強社區矯正和回訪幫教工作,多給予這些特殊人群關心和幫助,使其真正重新融入普通人的社會,開始新的生活,避免重復犯罪。我們希望,通過我們的一份努力,能換得百姓禁毒意識提高,時刻提醒人們珍愛生命,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