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2011、2012年連續被省高院授予“集體一等功”、“全省優秀法院”稱號,連續四年綜合排名全市法院第一,兩度被徐州市委市政府表彰為“十佳政法標兵單位”,今年在全區機關效能測評中位居政法部門之首,日前又被推薦為徐州市第四屆“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是什么力量帶動銅山法院連獲殊榮、贏得如此盛譽呢?

  盛夏七月,省高級法院院長公丕祥就“新時期基層法院社會管理創新工作實現新突破”專題到銅山法院調研。記者隨后作了深入采訪,銅山法院用生動實踐、翔實數字、驕人成績展示了一個基層政法單位在社會管理創新中所取得的全面、可借鑒的經驗。

  ——完善群體性糾紛案件處置預案,加強疏導,配合政府、涉案企業及有關部門,相繼化解了涉及1700多名業主的泉山森林海退房糾紛、涉及1200余名村民的金虎面粉廠欠款案、涉及187名農民工與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勞動報酬糾紛等十多起易激化群體性糾紛。省高院院長公丕祥要求,在全省推廣銅山法院群體性糾紛的審判經驗。

  ——在二年多時間內圓滿辦結破產案件35件,處置破產企業資產價值1.15億余元,收儲土地1239畝,安置職工15771人,核銷債務22.9億元,為破產企業職工交納、核銷各類保險近億元,清收外債532萬元,促進建立了生化、水泥、熱電等多個產業體系,創造了2000余個就業崗位,使銅山甩掉了沉重的歷史包袱,為經濟轉型升級插上了騰飛的翅膀。

  農民到城市居民角色轉換中個人意識的覺醒和高漲、經濟快速發展中的失范行為、土地征收征用中的補償激蕩·····兩年前撤縣劃區而成的銅山區環繞著徐州主城區,面積達1700平方公里,人口120余萬,正處于從農村到城市轉型的過程中。農村城市化、城市擴大化的進程,必然帶來一系列新問題、新矛盾。

  “面對復雜形勢,我們把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作為社會管理創新的重中之重,在參與社會管理創新上不斷突破,在深入基層預防矛盾、化解矛盾、解決糾紛上下工夫,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機制,以實際行動履行著定分止爭的司法職能。”銅山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沂麗的一席話無疑為破解法院化解涉訴矛盾開出了一劑良藥。(下轉第4版)

  巡回“定”“活”兩便

  為減百姓訴累

  7月20日上午8點,在徐州市銅山區柳新鎮唐溝村村委會辦公室里,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正在開庭。經過法官的悉心調解,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一致,在調解協議上簽了字,并履行了確認手續。

  原告李某激動地握住主審法官銅山法院茅村法庭庭長王守平的手說:“謝謝王庭長,有了這個巡回法庭,我們老百姓打官司方便多了!”從李某口中,記者了解到事情的原委:柳新鎮到茅村相互不通公交車,中間還隔著一條京杭大運河,村民們要是有個事必須要先坐車到徐州市區,再轉車才能到茅村,最快一趟也得兩個多小時,非常麻煩。“現在巡回法庭開在家門口,真是省錢、省時、省力啊!”李某告訴記者。

  去年以來,銅山法院依托三個基層法庭,在柳新、馬坡、何橋、單集等相對偏遠、交通不便的鎮設立了22個巡回審判點,安排法官每周固定前來辦公,為群眾提供立案、開庭、解答群眾咨詢等法律服務。同時,聘請基層人民調解員為訴訟聯絡員,協助法庭調解、送達、宣判等,形成庭、站、員為一體的便民訴訟網絡。

  針對轄區各類民事糾紛多發的情況,銅山區法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了農村聯系點,設立駐村(社區)法官工作室320個,與徐莊、柳新等鎮開展“和諧鄉鎮共建”,與三堡、大彭等鎮共建“無訟村居”。選派優秀法官服務“三重一大”,在徐航壓鑄有限公司、鄉鎮企業管理局等重點企業和管理機關,設立6個司法服務站,定期走訪調研,提供法律咨詢,在及時滿足基層群眾和企業的司法需求的同時,形成了30多篇有利于加強社會管理的調查報告。其中,《關于企業勞動用工狀況的調研》引起銅山區委區政府的高度重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開展專項檢查,法院還成立了勞動爭議案件專業合議庭加強審判指導,使全區勞動爭議糾紛比上年下降50%多。

  據統計,一年來,銅山區法院依托巡回法庭審結各類案件2233件,提供法律咨詢2852次,這種“定”“活”兩便的巡回審判模式受到群眾普遍好評。

  全國首創信息披露

  催生“低風險訴訟”

  在銅山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記者見到了前來贈送錦旗的徐州銅山某施工隊負責人吳永年,“我是專程來謝謝銅山法院的,如果看不到他們披露出來的信息,估計我的家底都得賠進去!”

  原來,吳永年所在的施工隊準備投標徐州某公司的一個建筑施工項目,而當他查閱銅山法院公布的《當事人訴訟信息披露通報》(2011年第1期)時發現,招標的公司大名赫然在列。原來這家單位近三年涉及訴訟案件達56件且均為被告,涉及虛假合同、合同違約、拒不支付等多種不誠信行為。在得知這一情況后,吳永年主動退出了招標。作為銅山法院今年在全國首創的當事人訴訟信息披露制度下的直接受益者,吳永年顯然是幸運的。

  銅山區法院在審執實踐中發現,有部分當事人涉案較多,而當事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又與之發生業務交往,產生新的風險。為滿足社會公眾的知情權,降低當事人訴訟風險,該院于去年初出臺了《當事人訴訟信息有限披露的實施意見(試行)》,對披露主體及內容、披露程序、披露形式及載體、披露監督及保障等方面作出了詳細的規定,并認真梳理涉案當事人的情況。

  “訴訟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市場交易中慎重選擇交易對手,減少信息失衡和不對稱狀態,降低社會管理成本,減少矛盾糾紛出現,是一項具有重要現實意義的積極創舉。”徐州中院院長李后龍對銅山法院這一創舉給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在徐州兩級法院推廣。

  創新訴調對接平臺

  注入司法“柔順劑”

  談起與法院的勞動爭議糾紛訴調對接平臺,徐州市銅山區總工會主席艾紅梅贊不絕口:“法院開設勞動爭議案件訴調室和專業合議庭,實施勞動爭議糾紛源頭治理策略,有效降低了勞動爭議案件的發案率,對于我們的工作是很大的幫助,也促進了我區勞資關系的穩定。”

  這是銅山法院完善預防化解涉訴矛盾糾紛組織網絡,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的一個縮影。

  近年來,該院主動將法院訴訟調解融入到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格局之中,推出以訴前調解、聯合調解、委托調解和人民調解以及判后答疑為主要內容的訴調對接機制,積極探索社會矛盾源頭預防、化解新路。該院積極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交流與合作,與區司法局聯合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訴調對接工作的若干意見》;建立了與區婦聯、區公安局交巡警大隊、區總工會、區農業局、區林業局以及區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定期聯絡制度,及時了解委托調解中發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建立重大民事糾紛反饋機制,基層調解組織遇有重大疑難糾紛及時與法院取得聯系,及時接受法院的司法指導。

  2011年“訴調對接中心”正式在銅山法院成立,通過訴前調解與訴中調解相結合、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相結合,形成了集法官巡回調解、律師參與或主持調解、訴前委托鑒定、專業心理咨詢輔導等于一體的綜合調解機制,銅山法院的相關做法和經驗被省高院以通報形式向全省推廣,被省高院、省司法廳聯合授予“全省訴調對接工作先進集體”。

  今年初,在原有的矛盾化解方法上,銅山法院整合民間資源,創設了“四級五員”矛盾糾紛化解新模式,依托“無訴村居”共建和“庭所共建”活動,通過實行零距離調解、零距離立案、零距離審判、零距離執行,確保小糾紛不出院、小矛盾不升級,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在矛盾調解過程中,實行駐村法官、基層人民調解員、村干部、司法協理員、人大代表監督員五方力量聯合調解的方式,通過多角度、寬思路、深層次的調解工作調處糾紛。

  用優質高效的審判,妥善化解涉訴矛盾糾紛,促進平安法治建設是銅山法院創新社會管理工作的設定目標。通過建立、健全人民法院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工作機制,銅山化解涉訴矛盾糾紛形成的組合模式取得了明顯成效。該院民事調解撤訴率、法定審限內結案率、執行等10多項指標在全省位居前列,案件被發改率連續兩年在全省最低。今年1至6月份,審判質效綜合指標又取得全市法院第一、全省法院第三的好成績,先后被評為全省法院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先進集體、全省審判管理工作先進集體、全省審判績效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