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無錯案,在這個令人稱奇的佳績背后,是她樸素而堅定的司法信念:辦好每一個案子,不辱法官的使命。無論是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她都堅持一絲不茍,對每個案子負責,對每個當事人負責,不讓法律的天平失衡。她,就是徐州市泉山區法院女法官陳夜。為此,她贏得了徐州市“嚴打先進個人”、“優秀法官”、“十佳青年衛士”、“優秀共產黨員”、“優秀中層干部”、“三八”紅旗手等眾多榮譽稱號,20071月被評為徐州市“十佳女法官”,從而樹立了恪盡職守踐行法律公正、盡心竭力維護群眾利益的好法官形象。

嚴謹辦案是她的習慣

22年來,從刑庭到民庭,陳夜一直工作在審判一線。在刑庭,她審理的案子上訴率很低,在民庭,她審理的案件無一被發回改判,辦案嚴謹,是大家對陳夜的共識。

從辦第一個案子開始,嚴謹就成為陳夜的習慣。雖然時隔多年,但當時的情景還歷歷在目,陳夜回憶說:“第一次辦案的時候,心里特別沒底,吃不下飯、睡不著覺,一遍遍看卷宗,生怕有什么閃失,辦砸了,壓力特別的大。”盡管現在辦案的心態已經從容了許多,但第一次辦案時不放過一個疑點、不漏掉一個情節的認真勁兒卻堅持到了現在,陳夜總是要求自己在開庭前對事實深知、對情節細知、對證據詳知,這使她在每次辦案時感到胸有成竹。

正是這份嚴謹,讓陳夜兌現了“既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的承諾。2002年,陳夜審理了被告人喬昌伍及其兒子喬剛故意傷害一案。陳夜在審閱卷宗時發現,被告人和被害人對究竟是誰將被害人致傷的陳述均前后不一致,喬剛是否實施加害行為疑點重重。陳夜提審了兩名被告人,喬昌伍說是自己一人打傷的,喬剛卻堅持說自己也動了手。法官的直覺告訴陳夜,喬剛很可能是想替父親攬過。在陳夜的耐心開導下,喬剛終于說了實話,稱他當時的確在場,但沒有動手。陳夜又加緊收集證據,終于找到一位目擊證人,其證言與被告人的原始陳述一致。當喬剛聽到法庭宣判其無罪時,喬剛百感交集,流著淚向站在審判臺上正在宣判的陳夜深深地鞠了一躬。

全身心投入是她的作風

22年無錯案,靠的是陳夜持之以恒的全身心投入。多年來,辦案一直是陳夜生活的核心,她把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同事們對她的干勁和付出有目共睹。

閱卷、開庭、出差辦案,陳夜的時間表總是排得滿滿的,很多業余時間她都在看卷宗、寫判決書中度過。今年年初,陳夜覺得渾身乏力,便找在醫院工作的朋友預約了全面體檢,但直到今天都沒有成行。朋友打電話問她為什么不來,陳夜開起了玩笑:“我的身體不會有問題,我沒時間生病,有病也讓案子擠跑了。”

陳夜是法官,也是母親,但在這兩個身份之間,陳夜明顯地偏向前者。兒子上幼兒園,她辦案忙不能準時去,兒子總是全園最后一個被接走的。有一次她提審被告人,為了問清細節談到八點多,老師等得不耐煩先回家了,把孩子放在門衛。等陳夜趕到幼兒園,兒子一個人坐在臺階上,見到媽媽放聲大哭,一個勁說:“媽媽是個壞孩子”。說到這兒,陳夜的眼眶紅了。兒子上學后,陳夜在家長會上也挨過老師的批評,老師說孩子在作文里寫 “媽媽平時在單位上班,節假日在家里上班,一年365天,天天上班”,讓她多花時間關心孩子,陳夜無言以對。這么多年,陳夜對兒子一直很愧疚,她說:“做媽媽我不合格,欠孩子的太多了。”可是一拿到案子,陳夜還是會一頭扎進去,她放不下肩頭的這份責任。

2003年是陳夜法官生涯的一個轉折點。因為工作需要,陳夜被調整到民二庭工作。隔“庭”如隔山,無論從法律條款還是審判觀念上,陳夜都得從頭開始。但她絲毫沒有畏難情緒,她告訴自己,不懂我可以學。從到庭里那一天起,陳夜就把自己當成“小學生”,她把身邊每個人當成“老師”,聽別人開庭,看別人寫判決書,不懂的查閱資料,不會的虛心求教,就連在食堂吃飯,都不忘向同事們取經。下班后,陳夜幾乎每天都會擠時間學習,或者熟悉法律條文,或者琢磨怎樣把判決書寫得滴水不漏,或者翻閱卷宗,為明天的開庭做準備。陳夜笑著說:“睡覺的時候我都想著案子,經常會在半夜冒出一些新點子,趕緊爬起來寫在紙上,明天再好好研究。”功夫不負有心人,陳夜的業務突飛猛進,質效綜合指標考評和結案率明顯提高

讓當事人握手言和是她的追求

陳夜自從到民二庭工作以來,她的最大成就感就是讓當事人吵吵鬧鬧進來、手拉著手出去。讓原告和被告都滿意,使案件了結得更徹底、更圓滿,才是她最大的追求。正因為如此,陳夜有時候要花很多時間和精力,但她卻以調解為樂,只要有一點調解的希望,她都不會放棄努力。

今年8月份,陳夜接到一個棘手的案件,原告和被告都是脾氣火爆的老頭,在打官司前就因為貨款問題大打出手,驚動了110,法庭上雙方更是針尖對麥芒,火藥味十足,調解幾乎無望。面對僵局,陳夜沒有放棄,細心的她從雙方的吵鬧中敏銳地捕捉到一個細節:兩家的女兒是要好的同學。陳夜眼前一亮,這是案件調解的一個突破口!她找到兩個女孩,勸說她們不要因為錢傷了和氣,這樣不僅影響各自生意,還斷了多年朋友情誼,太不值了。陳夜的誠懇感動了兩個女孩,她們主動檢討了各家的不是,供貨的不該缺斤短兩,要貨的不該拖欠貨款,還約定分頭勸說自己的父親。陳夜又幾次三番地找到兩位當事人,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消去了兩位老人的怒氣,雙方都同意做出讓步。第三次開庭后,雙方盡釋前嫌,當庭達成了和解,雙方不僅結清了貨款,而且還約定繼續保持供貨關系。對此,陳夜滿心歡喜,說:“看到他們和好如初,我也為他們高興。”

在大量的調解實踐中,陳夜總結出庭前調解、庭中調解、庭后調解、結果明確后調解的“四步調解法”。目前,她經手的案件調撤率已經達到65%以上,讓許多矛盾糾紛化干戈為玉帛,為和諧社會的建設添磚加瓦。

22年間,陳夜用一言一行詮釋著司法公正、司法和諧、司法為民。作為基層法院的一名法官,她覺得很累,但她堅信,“再苦再累再難,憑借對法官事業的熱愛和對人民群眾的責任,我一定能夠力頂千鈞不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