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南陽法庭轄區4鎮、4場,轄區面積470多平方公里,流動人口相對較多。這里經濟相對發達,以棉紡、鑄鐵為壟頭的鄉鎮企業、私營企業相對較多,靠近海邊,魚塘多,開墾的農地、林地、灘涂面積大、人口雜,糾紛相對多,南陽法庭在艱難的環境下,圓滿完成了各項審判業務,年度結案率為98.5%。其中調解撤案率最高時達80%,無上訴改判或發回重審案件,形成了新形勢下,解決民間糾紛的堅實可靠的“第一道防線”,真正成為了農民利益的保護神。

南陽法庭轄區屬于人口流動大、雜居、小聚居的典型地區,三峽和海門移居的人口相對較多,不同的生活風俗習慣,如公民之間糾紛如處理不當,有時會引發更大地群體糾紛,另外,原川東、王港、灘涂面積大及其南陽的鑄鐵、裕華的紡織的開發,流動人口多,打工民工多,各種群眾糾紛、突發糾紛、特別是拖欠民工工資的糾紛經常發生。法庭一直堅持及時進村、廠、工地、林地、灘涂、漁塘妥善處理糾紛,減少和降低民事糾紛的對抗性、盡最大的努力把不穩業因素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力求做到案了、事了、矛盾了。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鄉鎮企業發展作出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0410月,草廟鎮某村委會起訴村民吳某等拖欠村委會物資款一案,法庭到該村就地辦案、就地開庭,用了16天時間,走遍了村委會的8個組,調查了先后在村委會工作 新老同志和知情人。經過認真調查,耐心說服教育,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進行了依次調解,最終幫村委會返回了物資款。

鑄鐵和棉紡的安全生產和民工工資的糾紛案件較多,法庭為了避免重大嚴重性案件的發生,多次到南陽鎮和裕華鎮的各個廠進行法律宣傳,強調安全生產,讓各廠廠長保證民工的勞務報酬。僅2006年年底,法庭就為這兩個鎮的企業及時處理了6起民工工資糾紛,化解了矛盾,確保工廠安全有序的生產,民工拿到錢回家過了個好年。

200512月,灘涂開發的一家企業的30多名民工因拿不到民工工資,聚眾到建設工程指揮部,工程指揮部在無法處理的情況下,請求法庭出面做調解工作,法庭及時進行了調解,幾經周折之后,民工的對抗情緒得以緩和,勞資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一起即將爆發的聚眾鬧事事件得以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