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邳州法院執行局,副局長李軍以專辦難案而出名,再難的案子,到他手中總是有辦法解決,由于成績突出,他多次被徐州中院評為優秀法官,榮記個人三等功。

李軍辦案有一股子“拼命三郎”的勁頭。20071028日深夜23許,他從鄉下探父返回市區,在十字路口突然看到一個熟悉的車號蘇C×××。“被執行人丁某的車”,李軍下意識地踩下油門跟上,示意丁某靠右停車。丁某見勢不妙,加速就跑。丁某在外地做生意,一起15萬元執行案件因無法找到他已被迫中止。“機不可失,一定要抓住他!”李軍不顧自身安危,加速緊追,并迅速通知了執行快速反映小組。在漆黑的郊區公路,兩輛車追逐了20余公里后,李軍終于將丁某逼到路邊。丁某看到逃無可逃,從包里掏出一萬塊錢,“放我一馬,忘不了你的好!”李軍不為所動,勒令丁某將車開到法院。一招不奏效,丁某轉臉對李軍進行恐嚇,揚言報復。此時,快速反應小組及時趕到,在強大的壓力下,丁某這才乖乖地將車開到了法院。打鐵趁熱,李軍等人放棄休息,連續對丁某進行思想教育,最終攻克了這起“骨頭案”。上班時間還沒到,丁某家人就將15萬元欠款送到了法院。

親戚朋友都知道李軍是出了名的“黑臉”,所以惹了官司也從不找他。和他住在一個小區的一名律師王某因拖欠房款而被判敗訴。判后,王某覺得自己從事法律行當,又和法院的干警比較熟悉,對法院的執行置之不理。李軍多次勸其能夠顧全名聲,主動履行,但他覺得雙方私交不錯,怎么也不會對自己動真格,一直搪塞推脫,拒不履行。由于王某熟知執行程序,提前將可供執行的財產進行了轉移、隱藏,執行人員窮盡各種執行手段都無法查到線索。20071017日清晨,李軍在小區中晨練,突然發現王某的別克車,他立即打電話組織人員進行了扣押,迫使律師最終繳清了執行款。

李軍高大的身材和做事的風格總給人不近人情的印象,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個心腸很軟的人。蘇魯交界四戶鎮的李浩,和村人合伙伐樹,從12高的樹上摔成高位截癱。20079月,第一次到李浩家中,掀開被褥,李軍看到李浩由于得不到有效治療,背部長滿褥瘡,雙腿萎縮不及臂粗,滿眼淚花,唏噓不已,他下決心一定要將案件盡快拿下。在執行中,三名合伙人由于家庭困難,寧愿被拘留也不愿將家里僅存的一點錢拿出來賠償給李浩。面對這種情況,李軍鍥而不舍,來往三名被執行人家中17次,動員村委會和鎮司法所各種社會力量,最終說服三被執行人共同賠償了申請人5萬元醫療費,并掏錢買了奶粉等補品,親自將執行款送到李浩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