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鹽城市鹽都區人民法院緊緊圍繞執法辦案第一要務,不斷調整審管工作思路,采取四項措施促進全院案件辦理良性發展。

  進一步優化人員配置,充實審執一線力量。日前,該院為緩解人案比矛盾,堅持以服務一線辦案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對審、書人員進行了工作調整,特別是充實和加強了執行局與民一庭的審判隊伍,將年輕法官配備在基層人民法庭,配強配齊一線審判力量,全力提升全院審判質量與效率。

  進一步強化審判管理職能,增強質效指標運行掌控能力。堅持依法審批原則,強化審判流程管理職責,嚴格把關,對不符合規定的審限變更申請,一律不予審批;對臨近法定審限的案件,審管辦及時進行跟蹤監督,并適時予以提醒督促。堅持結案周報制度和每月質效點評會制度,加強質效指標通報、整改、分析、研判,同時注重審判工作的月度、季度、半年和年度目標管理。

  常態化開展長期未結案件集中清理工作。該院將排查出的未結案件納入清理范圍,逐案梳理過堂,實行領導包案,排查分析原因,落實清案措施,確保清案實效,防止前清后積,嚴格落實責任,逐件書面說明原因,報送院審管辦。

  開展“四比一爭”辦案競賽活動。以開展辦案競賽活動為抓手,進一步提高司法效率和辦案質量,增強辦案效果。要求在保證案件質量、社會效果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快辦案節奏,提高工作效率,迅速壓降存案數,提高優化審判質效重點指標,切實改善法定正常審限內結案率和12個月以上未結案件數等薄弱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