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庭長快過春節了,我們到法庭找你,聽說你調到城里了,俺倆就到新沂來找你了,如果沒有你,我們兩家矛盾還不知道要鬧到什么時候”。128,新沂法院審監庭書記吳以虎的辦公室里來了兩位衣著樸素的農民,這兩個人是吳以虎在王莊法庭任庭長時處理一件案件的原被告,他們的故事還要從五年前說起。

被告鐘某與原告李某系統村村民,也是一墻之隔的鄰居,兩家的承包地僅以一條小路相隔。2001年被告鐘某在其與原告李某承包地中間的小路上種植了一棵楊樹苗,后隨著楊樹的生長,遮擋了陽光影響了原告李某田間農作物的生長,李某多次找鐘某協商要求砍掉楊樹,被告鐘某以樹是自然生長的,且一棵樹影響不大為由不同意砍掉,在四年的時間里雙方為此糾紛不斷,經村委會、司法所、派出多次調解都協商不成。一棵樹成了兩家的心結。20058月原告李某向法院起訴要求鐘某排除妨礙。

吳以虎,原新沂市人民法院王莊法庭庭長,年均結案150余件,案件調解率85%以上,再難纏的案件到他手里總會化干戈為玉帛,所以人送外號“老調解”。由于原被告雙方系鄰居原來關系較好,吳以虎決定仍以調解為主,于是在開庭前多次找到二人進行調解,但雙方均不肯先做讓步,為了化解雙方矛盾,吳以虎決定在原被告所在村開庭審理此案,并提前與鎮司法所聯系,請他們在庭審當天邀請村干部和村民旁聽。開庭的當天,村委會的小院被圍得水泄不通,通過開庭審理,法庭認定被告的楊樹對原告的農作物構成妨礙,并要求被告排除妨礙。被告鐘某一時想不通,不答應砍樹,并揚言要將官司打到底。吳以虎為了緩和雙方對立的情緒,將雙方當事人、村干部和村民帶到現場觀看,指出了被告的錯誤,同時利用鄉鄰的輿論和說服,使鐘某終于想通了道理,當即就把樹砍掉,幾年的糾紛在吳以虎的主持下不到兩個小時就順利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