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申請人王某顫抖地從江蘇省新沂市人民法院法官馬廣勝手中領到下余的5000元賠償款,激動地受到:“馬法官,我的孩子命就是你救的,如果沒有你俺的家就完了”。

120,在浙江打工回來過年的王某帶其6歲的兒子到鎮上買年貨,正巧一家超市開業燃放鞭炮時炸傷了孩子的眼睛,店主張某在支付1500元后就拒絕支付下余醫療費用。孩子后期治療仍需醫療費15000余元,由于王某家庭條件較差,其愛人長期臥病在床,全家就靠其在外打工支撐,其無力支付下余醫療費用,無奈將孩子帶回家中,每天在村衛生室掛水消炎,如果孩子不盡快手術有失明的危險。

125,王某來到法院起訴要求張某賠償醫療費用及相關損失15000余元。案件經過審理,被告張某對實施無異議,法院判決后,其拒絕支付醫療費。王某遂向法院申請執行,馬廣勝多次來到張某家中做其思想工作,但其以種種理由推托。26大年三十,馬廣勝再次來到張某店中,由于馬上過年,店里生意十分紅火,馬廣勝示意張某急需忙生意,他坐在一邊從上午十點一直等到下午四點。張某送走最后一個客人,讓其兒子把收銀臺里一天的收入9200元拿來,并從身上掏出800元,湊齊10000元交到馬廣勝手中,張某羞愧地說:“馬法官真是給我留足了面子,看我生意好,沒有吵吵,我如果再不履行就太不是人了”。并保證下余5000元上班后就準時送到法院。馬廣勝拿到錢立即驅車趕到王某家中將10000元交到王某手里。離開王某家時,外面天色漸暗,此起彼伏的響起了鞭炮聲,馬廣勝牽掛的心也落了下來,能過一個安心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