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從省司法學校畢業后,他被分配到江蘇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的基層法庭工作,在那里他一干就是十八年。十八年來每年平均結案150件,他所處理的糾紛大多是不起眼的小事。只要出現糾紛,不管是寒冬臘月還是盛夏三伏,他都會第一時間出現在需要他的地方。而一樁樁、一件件的小事,在他耐心細致處理后總能得到妥善的解決。他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就是群眾的困難無小事。就是江蘇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瓦窯法庭庭長王茂峰。

對于群眾無一絲虧欠

20073月,他在審理一起繼承權糾紛案件中,三兄弟在老父親去世不到一年,為爭三間瓦房鬧上了法庭。為了查明案件事實,化解雙方矛盾,他依法追加了三兄弟的繼母和一個姐姐、收養的一個妹妹作為當事人參加訴訟,但她們礙于親情和面子不愿出庭,分別委托律師代為訴訟,而三兄弟在審理中堅持要求由六繼承人平均分割作為父親遺產的一間半瓦房。如果這樣,每人只能分到不足5平米的房子,不僅無使用價值,且勢必留下隱患。雖然該案事實清楚,但王茂峰沒有倉促下判,他多次登門請來了他們的母親,并將出嫁遠在沭陽的姐姐和無錫的妹妹也請到了法庭。他們的母親在法庭上陳述了自己作為繼母三十多年來將子女撫養成人所付出的勞苦和艱辛,姐姐、妹妹也埋怨三兄弟不該只為財產而不顧親情,老人的陳述和姐妹的勸說打動了三兄弟,王茂峰適時地做三兄弟的工作,最后雙方達成了協議,三兄弟握手言和,并當庭表示共同承擔起贍養母親的義務。就這樣,一場家庭糾紛在他的努力下得到妥善的解決,看著五兄妹相擁著母親走出法庭,王茂峰由衷的舒了一口氣……

對待家人虧欠的太多

199510月,王茂峰家屬臨產,而他主審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急需到江西的一個小鎮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如果錯過時機,原告的權利可能會在判決后得不到實現。看著原告拄著雙拐艱難行走的樣子和急切的眼光,他只好將妻子托付給年近七十的岳母照顧。這一去就是二十多天,回來后,財產是順利保全了,可兒子也己呱呱墜地十多天了。為這事他沒少被親戚朋友埋怨,但妻子卻從無怨言,妻子常說:家里的事,再大,也是小事;群眾的事,再小,也是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