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寧區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成立兩年來,緊扣司法實踐,不斷創新工作機制,加大服務力度,著力提升訴訟服務的質量和水平。目前累計提供法律咨詢、訴訟指導、判后答疑、費用收取等訴訟服務65728人次,通過訴調對接、立案調解、人民調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糾紛1232件,通過訴前分流、速裁機制等工作機制有效分流案件2383件,接待來訪群眾最高日達200余人次,平均日均130人次以上。

  該院注意整合法院內部資源,簡化簡易案件的審理模式,減輕當事人的“訟累”,去年4月成立了“簡易案件調處中心”,專門負責簡易案件的調解、速裁以及自審案件的執行工作。工作中,該院試行“立審執兼顧”審理模式。審判人員在民事調解書履行期限內,主動督促當事人自覺履行,調解結案的案件原則上由原承辦法官負責執行,在執行過程中需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的,由原承辦法官作出民事裁定或決定后,由法警配合實施,自執案件在規定期限難以執結的,移送執行局繼續執行。此模式既方便了當事人與承辦法官進行溝通,也節約了法院內部資源。

  該院巧借外力,整合社會資源,建立起了具有“天寧特色”的“一點、兩室、十站”式訴調對接工作模式(其中一點是巡回審判,兩室是人民調解室和訴調對接辦公室,十站是天寧區下屬的六個街道調處中心和婦聯、工會、消協、醫患調解中心)。訴調對接辦公室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時間就對案件進行分析,根據不同的案件性質、地域、難易程度分流到不同的調解機構調解,其次對接重點單位,化解批量案件,大大提高了調解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