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云龍法院在刑事審判庭設立專門審理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少年犯罪案件合議庭。19948月,經省高院批準,徐州市第一個少年案件審判庭落戶云龍法院(以下簡稱“少年庭”)。斗轉星移,時光如梭,二十年來,云龍法院在突出“寓教于審、審教結合”的審判特色的基礎上,大膽探索,積極改革,執著追求,堅持不懈,摸索出了一條適合未成年人特點的少年審判和維權幫教之路,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青少年,使一個個幼小的心靈從迷茫中走出,重新樹立了生活的信心和勇氣。

富有特色的庭審教育,使她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少年庭的法官們針對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生理發育特點,在特色審判上做文章,推出“審前重查、審中重教、審后重幫”的工作流程,其中又將重點放在庭審教育環節,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點,關注成效”。

她叫郭小雨(化名),年僅17歲,是洛陽市某師范學校學生,由于學習壓力較大,逃學來到徐州一茶社打工。一時的貪念,盜竊了店老板金手鐲等物,價值人民幣4萬余元。開庭前,她的母親來到法院拿出了一封在家里給女兒寫的信,信中傾述了作為一名母親對女兒走上犯罪道路的自責和對女兒深深的思念之情。法官看見這封信后,馬上意識到這是一個“道具”,可為教育時運用。于是在法庭教育階段,法官動情地向郭某某讀了這封信。郭小雨看著身旁的父母,望著法庭出示的信,懺悔之心溢于言表,失聲痛哭,當庭表示要吸取這次失足的教訓,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少年庭庭長王穎動情地說:“對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審教育也是一門藝術,每一位法官應當用“真心”與未成年人交流,決不能一判了之,觸動他們的靈魂,促使他們悔過更是法官應做好的工作?!?SPAN lang=EN-US>

從陰影中走出,他在事業上嶄露頭角

對被判處緩刑的少年犯,該院不斷創新幫教工作形式,鞏固幫教工作效果。20031月,組織部分緩刑犯到北京市海淀區法院拜望“全國法院模范”、全國“十大杰出女法官”、“法官媽媽”尚秀云同志。 2005年在清明前夕,組織緩刑少年犯到淮海戰役烈士紀念塔前回顧革命歷史,接受傳統教育, 2006年中秋節前,組織緩刑少年犯到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這些活動增強了他們告別過去、勇敢面對未來的信心和勇氣。在后來的兩次活動中,都能看到一個帥氣男孩夏夏(化名)的身影。

夏夏今年已經21歲了,是個非常帥氣的大男孩。三年前,不滿18歲的他還是某中學的高中生,因瑣事與同學發生爭執后,一時沖動將對方頭部打成輕傷。案發后,他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并在法院的調解下獲得了被害人的諒解,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學校得知情況,決定開除夏夏,面對即將開始的高考,夏夏落淚了。為了挽求已經悔過的夏夏,法官們極時同學校取得聯系,使他繼續留校學習。經過他的刻苦和努力,他順利考取了徐州某大專院校。大專畢業后,法官們又鼓勵他積極創業,現在他已經能獨擋一面,為客戶設計裝潢效果圖了,對目前的生活,他非常滿意,他也從內心感謝少年庭的法官們。

堅持全面維權,幫罪犯子女解開心結

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是少年審判工作者的任務,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關注罪犯子女的生活和學習同樣是云龍法院全面維權工作的一部分。云龍法院自2006年建立全面維權工作機構,形成了“整體爭創、全面維權”的工作格局。

去年11月份的一天上午,一個戴著眼鏡的學生模樣的女孩找到了法官為其父說情。原來,他是搶劫犯陳某某的女兒,名叫燕燕。他告訴法官,在她的心目中,父親一直是個正直善良樂于助人的人,憑借開出租車從事客運服務,一定是受了壞人的欺騙和利用才做了錯事,她無論如何也不能將“搶劫犯”這三個字與父親聯系起來,希望法院能夠查清事實,不能冤枉了好人。燕燕已經高三,由于父親的犯罪,讓自己和母親傷透了心。法官們敏感地意識到,如果不做好罪犯子女的思想工作,案件一判了之,勢必會影響到這個女孩今后的學習和生活,甚至會給她一生造成無法彌補的創傷。

為了解開燕燕心中的這個死結,在法官精心安排下,燕燕一家人庭審后在法院相聚了。一家三口抱頭痛哭。面對父親愧疚的眼神,燕燕明白了一切。法官們鼓勵她要勇敢地面對父親犯罪的事實,振奮精神,好好學習,也使父親能夠安心改造,爭取減刑,早日與她們母女團聚。在法官的勸說下,燕燕不再堅持自己的看法。一家三口互相勉勵,互相囑咐,一次特殊的會面,換來了良好的效果。

記得有人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犯了罪的青少年猶如晶瑩剔透的玉石,去除了瑕疵,他們仍然是可以雕琢的好玉。”法官的工作就是對他們進行雕琢的過程。通過審判過程中的教育和感化,通過宣判后耐心細致的跟蹤幫教,讓他們重新回歸學校接受教育,或回歸社會成為自實其力、服務社會的人。這是法官的職責所在,也是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工作的宗旨所在。二十年來堅持不懈的付出換來了豐碩的回報。

20085月,云龍法院被評為“全省少年法庭工作先進集體”。

榮譽代表著過去,云龍法院的法官們堅定了繼續做好少年審判工作的決心,相信他們會在維權幫教的道路上書寫出更動人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