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們是國家的希望,是民族的希望。看到了你們,就看到了震區的希望,看到了國家的希望。” 正如溫家寶總理在四川汶川看望災區孩子們時所講的,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保護和維護青少年的權益是社會各界,尤其是法院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近年來,吳江法院在各項審判工作中,充分運用司法手段保護青少年的人身權和財產權,依法制裁侵害青少年合法權益的行為,同時又對失足青少年進行耐心的教育、感化、挽救,在真誠和真心中浮現出一個個動人的故事。

父子情軟化心理防線

20061221,周某與丈夫李某協議離婚,協議約定兒子由母親撫養,父親每月支付300元撫養費直至兒子工作,同時約定一套三層樓的住房以東西為界雙方各一半,父親的一半暫給兒子居住。離婚后,李某多次想去探望兒子,但都被周某以各種理由拒絕。此時,周某還將住房一樓的四間空房以每月每間100元的租金全部租了出去。周某的所作所為令李某十分氣憤,李某認為租金的一半應歸自己所有,或者用于抵消一部分的撫養費,想到自己的探視權也在無形中被剝奪,故李某在支付了兩個月的撫養費后就停止履行其義務。一年多后,周某找到李某協商撫養費,李某表示愿意支付,并且準備了3000元的支票,但雙方的言語沖突令協商無果而終。一個月后,周某以催討撫養費為由將李某告上了法庭。

調解中,李某一直表示愿意支付撫養費,卻提出要把每月應歸其所有的200元租金和應付的300元撫養費都存放在一個專門的帳戶上,存折由周某保管,密碼由李某設置,一年支取一次。要求看似很合理,但承辦法官立刻意識到此法的不可行性。法官耐心地給李某講解其中涉及的兩個法律關系,告知其對租金的處理應另行起訴。此時,周某也認為只支取一次對孩子的平時生活缺乏保障,因此否決了李某的提議。調解陷入僵局。

不過,這難不倒觀察細致的法官們,交談中,承辦法官發現李某不時流露出對兒子的思念之情。于是,法官想到了親情感化這一招。精心的安排下,李某與兒子進行了一次深刻交心的談話,兒子的真情打動了父親。終于,李某同意立刻支付2007年拖欠的3000元撫養費,同時承諾以后每年的1221日前都會給付當年的撫養費3600元。

同協調感化失足少年

小冰是一個初中未畢業就踏入社會的孩子。

13歲時,父親遭遇車禍。15歲時,父母因相互猜疑辦理了離婚。家庭的變異令小冰的心里蒙上了一層陰影,逐漸產生厭學的思想,初二未讀完小冰便自動輟學。輟學后,小冰先后到兩家服裝店當過營業員,但都因嫌工資太低,只工作一個多月就辭職了。后經其姑姑介紹到一家噴織廠打工,誰料因工廠生產不正常,小冰再次失去了工作。從此,小冰整天游手好閑,時常出入網吧,當家人滿足不了她的欲望時便想到了。她以借用手機發短信、打電話為由實施詐騙。第一次作案輕松得手,嘗到甜頭的小冰一發不可收拾,在短短兩個月不到的時間內連續作案9次。

考慮到小冰正處于叛逆期,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積極聯系社會調查員,深入到小冰的學校、家庭、社區等地,通過走訪其家長、老師、鄰居等方式,調查小冰的成長經歷、社會交往、平時表現、失足原因及心理演變過程,并形成書面的調查報告。庭審中,社會調查員宣讀了這份詳盡的報告,報告令小冰深深地感受到來自社會組織的感化教育,激發了小冰認罪悔罪、改過自新的勇氣和決心,同時也使得小冰的父母深受感觸,當庭表示要加強對孩子的幫助和教育。最終,法院在結合案情和報告的基礎上,對小冰判處拘役五個月并宣告緩刑。案件宣判后,承辦法官還多次與小冰及其父母溝通,在了解到小冰已找到工作并生活時很好時才放下了心。

多手段應付狡猾被執行人

這是一起撫育費糾紛案,法院宣判后,被執行人白某以各種理由拒絕履行義務。案件進入執行階段,白某經多次傳票通知均不到庭,執行人員多次上門也沒有找到白某,執行面臨較大困難。但想到正等待撫養費來生活、學習的孩子,執行人員重新調整執行思路,采取夜間執行的方法。

深夜時分,執行人員耐心地守侯在白某的家門口,黃天不負有心人,執行人員終于等到了白某的出現。可是狡猾的白某以自己已再婚,且又生育了小孩為由拒不履行。此時平心靜氣的勸解根本無法令白某動容。于是,執行人員將白某帶回了法院,一路上,白某大吵大鬧,法院當即決定對被執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強制措施。第二天,白某的再婚丈夫林某來到法院大聲吵嚷,情緒非常激動。林某的一翻吵鬧使得執行人員再次想到了變通執行手段,考慮到林某雖然不是被執行人,但本案的履行離不開他的協助,執行人員決定在林某身上下功夫。

執行人員遂對林某認真細致地做工作,并對其講明如仍拒不履行,法院將追究白某的刑事責任,在法律的震懾下,林某只好代白某將執行款交到法院。至此,一件原本困難的保護青少年權益的案子在執行人員靈活多變的執行方式中順利結案。(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