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婁銀生 通訊員 方志林 王永兵)案多人少成為東部沿海地區法院的司法難題。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法院實踐科學發展觀,建立辦案速裁機制,為審判工作“提速”。至520止,該院今年以來審結各類民事案件2850件,其中90%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平均審理期限8.3天。該院專設的簡易案件速裁庭法官年辦案在250件以上,最多的超過了450件,平均審結為7天,當天立案當天結案的占46.47%。

近年來,伴隨社會與經濟高速發展,長三角地區各類糾紛案件劇增。為化解法院日益突出的案多人少矛盾,宜興法院在“大學習大討論”中立足解決制約法院發展的難題,遵循審判規律,從審判機制上入手,建立與完善法院辦案速裁機制,專門設立了簡易案件審判庭,專門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民事案件。記者日前在該院立案大廳見到,王法官上午九點十分接到一債務糾紛的原告曹某民事訴狀后,經審核符合立案條件,當即發出了受理通知書。僅五分鐘,曹某就辦完全部立案手續。王法官介紹說,案件受理后,案件信息就進入了法院綜合信息系統,屬于速裁案件范圍的,可立刻分流給承辦法官。該院特意把簡審庭和立案庭設置樓內相鄰區域,做到了隨時立案即時移送。王法官告訴記者,去年,上海某進出口公司的代理律師到該院起訴當地一家機械廠,要求歸還貨款330多萬元。立案人員仔細審核了相關材料后,當場發出了立案通知書,前后花費時間不到三分鐘。該代理律師大為贊嘆:“宜興法院真神了!我代理過大量的案件,從來沒遇到過像你們能這么快立案的。”

在訴訟期間,該院速裁法官收案后即采用電話聯系或上門送達等形式通知當事人,并當場問明答辯、回避及舉證事項,對被告明確表示可以盡早進行實體審理的,不再受15天答辯期的限制,可以立即開庭審理。對當事人提出符合法律規定的訴訟保全申請,審判人員不管是工作日還是節假日,也不管是在本地還是在外地,立即前往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保全措施,確保案件能快速審結。庭審中對雙方當事人認可或無爭議的證據和事實從簡認證,對證據和事實有爭議的案件,采用舉證、質證、認證、調解或判決的庭審形式,簡潔明了,從而大大提高庭審效率。為提高辦結案件效率,該院對審理過程中發現疑難復雜或已滿20天仍未審結的案件,由簡審庭經分管院長審批后直接移送民一庭或民二庭辦理。

通過“大學習大討論”,該院進一步解放思想,充分發揮合議庭審案、定案的職能作用,該院賦予獨任審判員直接負責所審理案件裁判文書的審核和簽發權,利用院局域網,對案件審理進行全程跟蹤監督,嚴格執行超審限責任追究和案件質量評查制度,并納入年終考核。該院為使簡易民事案件得到快速審結,盡量簡化判決書和調解書,利用計算機軟件,制作了各類法律文書的格式化模塊,各人民法庭都啟用了遠程電子蓋章,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如今年4月,該院簡審庭審理的一起民間借貸案件,訴訟標的額140萬元,從立案至調解書送達僅1小時。

(2008-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