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是時代發展的關鍵,位居“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之首。長期以來,江蘇始終堅持把創新驅動作為核心戰略,區域創新能力連續九年位居全國第一,是我國創新活力最強、創新成果最多、創新氛圍最濃的省份之一。“創新是基礎,保護是手段,應用是目的”如果創新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尊重與承認,創新積極性就無從激發,潛在的創新就無法變成實際的成果。只有當每個創新者都能從自己的勞動和投入中有所收獲時,創新才能成為全社會積極追求的目標。江蘇法院始終堅持“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緊緊圍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審判職能,打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不斷優化科技創新的法治環境。為了向社會表明知識產權司法審判工作激勵創新、保護創新的鮮明態度,為創新主體提供明確、穩定和可預期的司法引導,讓創新創業者堅定創新信心,增強創新勇氣,激發創新動力,提升創新活力,今天向大家通報介紹江蘇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障科技創新審判工作的基本情況和主要做法,并發布十個典型案例。

一、全省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障科技創新案件基本情況

自2015年以來,江蘇法院共審理一審涉科技創新類知識產權民事案件5970件。其中,新收涉專利類案件3055件,涉計算機軟件類案件1941件,涉技術合同類案件651件,涉商業秘密類案件232件,涉植物新品種類案件91件。

江蘇是全國經濟大省,經濟總量僅次于廣東,江蘇法院受理的涉科技創新類知識產權案件類型,也具有江蘇作為制造業大省、農業大省和外向型經濟大省的一些突出特點。是專利類案件數量最多。江蘇工業增加值總量連續多年保持全國第一,在整個國家創新戰略中的位置舉足輕重,與工業制造密切相關的專利糾紛案件數量占涉科技創新類案件50%以上,且占全國專利類糾紛案件8%左右。同時,隨著新技術的不斷創新發展,新類型和疑難復雜案件也不斷涌現,部分爭議涉及標準必要專利、生物醫藥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前沿尖端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二是涉互聯網等新興領域新業態案件數量不斷增多。我國已進入“互聯網+”時代,許多傳統產業依托互聯網信息技術實現互聯網與產業的聯合,以優化生產要素、更新業務體系、重構商業模式等途徑來完成轉型升級,由此引發的計算機軟件糾紛以及以開發手機APP、網站等為主要內容的技術合同糾紛不斷增多,且審理難度不斷加大。是植物新品種案件占有一定比例。江蘇作為農業育種制種大省,科研力量雄厚,近年來,江蘇法院審理了一批涉及雜交水稻制種的植物新品種案件,積累了豐富的審判經驗,審理的天津天隆種業公司與江蘇徐農種業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入選最高法院指導性案例。四是具有涉外因素的知識產權案件不斷增多。近年來,全省法院新收一審涉外知識產權案件一般約占當年案件數量的4%左右,所涉國家包括美國、德國、日本等十多個發達國家,案件多數涉及關鍵核心技術的爭議,且既有外國公司作為原告起訴國內當事人的,也有中國公司起訴外方當事人的,還有雙方都是外方當事人的。涉外知識產權案件的增多與我省外向型經濟水平不斷提升密不可分,而外方當事人之間的專利糾紛,通過連結點選擇在江蘇起訴,則表明江蘇的專利審判水平和司法保護環境獲得了國際國內業界的認可。

二、全省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障科技創新審判工作的主要做法

近年來,江蘇法院圍繞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不斷優化審判組織體系,深化審判體制改革,全面提升審判能力現代化,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主導作用,為科技創新提供高效的司法保障。

(一)深化審判體制機制改革,服務保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一是深入推進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改革試點工作。江蘇法院在全國率先統一實施全省范圍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改革試點,著力發揮知識產權專業化審判優勢,加強與檢察、公安機關以及各相關行政執法機關的溝通協調機制建設,完善案件辦理機制,推動辦理程序的規范化和執法理念的統一,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刑事整體司法保護水平顯著提升,實現了對保障科技創新類知識產權案件的全面保護與立體保護。二是設立南京、蘇州知識產權法庭,對專利等技術類案件實行跨區域管轄。2017年1月19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批復精神,南京、蘇州知識產權法庭正式掛牌成立,并對專利等技術類案件實行跨區域管轄在實際運行中,南京、蘇州知識產權法庭采取在跨區域轄區內法院設立巡回審判點、與轄區內法院簽訂合作共建協議等措施,積極整合區域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資源,整體提升司法服務區域創新經濟的能力和工作成效。

(二)多措并舉,有效解決技術事實查明難問題

技術類案件具有技術事實查明的特殊性,而技術事實的認定及司法裁判,對于企業權益保護、保障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核心競爭力具有重大影響,但技術事實查明一直是技術類案件審理中長期困擾司法實踐的難題,為此,江蘇法院積極采取多種措施,切實解決技術事實查明難問題。一是構建技術專家庫。江蘇高院組建全省法院技術專家庫,聘請157享有較高知名度,具有較高專業水準的技術專家參與案件審判工作,包括接受技術咨詢、參與現場勘驗、以專家輔助人身份參與庭審等今年,江蘇高院還計劃與部分高校建立技術類項目合作機制,進一步發揮技術專家在技術事實查明及認定中的重要作用積極探索技術調查官制度。技術調查官輔助法官理解案件的技術背景、參與庭審的技術事實調查等,全方位多角度參與技術事實查明工作。南京知識產權法庭在全國率先招聘六名聘用制專職技術調查官,專業方向涵蓋機械、醫藥、通信、計算機、電子工程等領域。蘇州知識產權法庭與擁有1520名專利審查員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江蘇中心合作,充分發揮區域科技人才優勢,建立了一支技術覆蓋面廣、選任嚴格的兼職技術調查官隊伍。遴選部分技術專家擔任人民陪審員。江蘇高院通過省科技廳推薦,并協調專家所在地基層法院通過基層人大遴選了十余名各領域技術專家擔任人民陪審員,可以在一審程序中直接參與案件審理。四是重視招錄并培養具有理工科專業背景的法官。針對知識產權技術類案件審判業務“高、精、尖”的特點和要求,全省法院注重配備具有理工科專業背景的法官,目前全省共有二十余位知識產權法官具有機械、化學、計算機、無線電通訊等領域的技術背景。通過以上舉措,江蘇法院初步形成司法鑒定、專家咨詢、專家輔助人、專家陪審員、技術調查官等技術事實查明多元化機制,不斷增強技術事實查明的專業性、中立性和科學性。

(三)加大對侵害他人創新成果知識產權行為的保護力度,不斷激發創新動力、創造潛力、創業活力

知識產權是激勵和保護創新的重要手段,但維權成本高和賠償額低一直是知識產權保護不力的兩大突出問題。近年來,江蘇法院充分發揮知識產權民事司法保護的主渠道作用,大幅提升各類侵權案件賠償數額,讓侵權者付出高額的侵權成本,給予權利人充分保護。一是確定賠償額時注意以知識產權市場價值作為參照,努力實現侵權賠償與知識產權市場價值的協調性和相稱性。審理的麥格昆磁公司訴夏某、瑞泰公司侵害技術秘密糾紛案,法院認定被控侵權行為構成商業秘密侵權,并判決將侵權產品銷售利潤1100余萬元全部賠償給權利人。二是加大對重復侵權、惡意侵權及群體侵權的打擊力度,對重復侵權行為加倍賠償,對將公司作為侵權工具,在個案中認定侵權公司法定代表人等實際控制人與公司構成共同侵權并判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充分體現了加大懲罰力度的司法導向三是不斷加大證據保全和行為保全的力度,進一步完善訴訟證據規則,充分運用庭前及開庭證據交換,合理分配舉證責任,加大被控侵權方的反證和說明義務,合理降低權利人的維權難度。積極謹慎適用訴訟禁令,及時制止侵權行為,防止侵權后果擴大。

三、典型案例介紹

今天我們發布的十件案例涉及專利、商業秘密、計算機軟件及植物新品種等類型,下面做個簡要介紹。

——明晰技術成果歸屬,推進創新經濟發展。現行專利法就智力成果在企業和發明人之間的歸屬分配規則并不完善和明晰,在“大眾創新、萬眾創業”的新形勢下,企業與發明人之間就智力勞動成果歸屬必將產生較多爭議,準確把握專利權屬爭議的裁判尺度,關系到發明人權益與企業投資回報的重大利益平衡。在蘇州泛普公司蘇州觸動公司、羅某專利權權屬糾紛案中,法院對“執行本單位任務”與發明創造內容的關聯性進行了探索與論證,充分體現了鼓勵企業研發投入的裁判導向,對于促進企業自主研發知識產權,提升我國企業專利申請質量,實現中國制造2025具有重要意義。

——落實發明獎勵報酬,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現代科技創新模式是資金加人才的雙擎驅動,但實際上,目前只有企業的利益得到了較好的保障和落實,法律所規定的發明人應享有的獎勵和報酬難以落實到位。李某、周某訴蘇州恒聽公司職務發明創造發明人獎勵、報酬糾紛案是司法實踐中為數不多的職務發明人向單位主張發明人獎勵報酬的案例,法院最終按照涉案專利的性質、數量、職務發明人在涉案專利研發中付出的勞動情況,并參照法定的獎勵數額予以酌定,保障了職務發明人獲取獎勵報酬的權利。在余某訴立業公司發明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糾紛中,法院確認了發明人享有獲得獎勵及許可使用費等經濟收益的權利,進一步體現了法院對發明人權益的保護,充分激發了發明人的創新積極性與主動性,對在全社會營造保護創新、鼓勵發明創造的良好氛圍具有積極意義。

——強化對創新型企業和人才的保護,營造激勵創新的公平競爭環境。雇員在工作中掌握和積累的知識、經驗和技能,除屬于單位的知識產權情形外,雇員有自主利用的自由。在中圣公司訴中特公司、張某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中,法院認為,涉案技術人員離職后因利用自身的知識、經驗和技能而贏得評審專家、承包商信賴并形成投標競爭優勢的,在沒有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又沒有侵犯商業秘密的情況下,不構成不正當競爭,而對于將與其他同業競爭企業的業績和技術能力宣傳為自己公司業績和能力的行為,仍然認定構成虛假宣傳,本案的審理充分體現了保護單位和技術人員創新的司法裁判引導作用,有利于平衡技術人員與單位在技術創新活動中的利益關系。

——依法保護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等合法權益,保障企業投資、創新、創業。商業秘密是企業的重要財產權利,關乎企業的競爭力,對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依法制裁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是保護企業產權的重要方面,也是維護公平競爭,保障企業投資、創新、創業的重要措施。在佳禾公司訴香園公司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中,在已由刑事裁判認定構成商業秘密犯罪的基礎上,繼續在民事訴訟中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在首美公司訴三角洲公司、劉某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中,法院未啟動司法鑒定程序,而是經過審理直接認定涉案技術信息為商業秘密,減輕了當事人的訴訟負擔,有效維護了當事人創新創業的積極性。

——加強農業科技成果保護力度,激勵和提升種業育種創新能力。植物新品種權是一種新型的知識產權,既缺乏完備系統的法律制度規范,也未積累成熟穩定的實踐經驗。高科種業公司訴南通市糧棉原種場植物新品種追償權糾紛系我省法院審理的首例追償植物新品種臨時保護期使用費糾紛案件,涉案品種的培育傾注了科技工作者的極大心血,但涉案品種從初步審查至實體審查長達4年多,對于該期間品種權人的權益如何保護缺乏明確具體的法律規定,本案探索性地確立了植物新品種追償權糾紛的裁判規則,對臨時保護期使用費的確定充分體現了強化農業知識產權保護,激勵農業科技創新,促進農業發展的司法理念

——強化司法引導作用,增強企業與員工的知識產權意識。 江蘇長順公司楊某專利權權屬糾紛案中,法院認定訴爭專利權系個人與單位共有,在平衡雙方利益的同時,也為一般單位和員工如何完善相關管理制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以及避免糾紛給出了較為明確的指引和借鑒。在江蘇擎天公司訴南京云松公司、張某等侵害計算機軟件糾紛案中,法院認定離職員工明知涉案軟件屬于原公司,卻仍然在原公司軟件源代碼的基礎上制作完成被控侵權軟件,主觀惡意明顯,應共同承擔侵權責任,提示企業員工在離職過程中應注意約束自己的行為,嚴格遵守公司的相關規定。磊若公司系列案件提示企業在與互聯網技術聯合的創新發展過程中,要注意尊重他人知識產權,防止侵害他人商標、專利、軟件著作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諸多知識產權。

江蘇省第十三次黨代會將創新和富民作為推動未來江蘇發展的兩個重要支點,江蘇省委十三屆三次全會也提出要強化創新引領,努力在高質量發展上走在全國前列。為此,江蘇法院將繼續發揮好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主導作用,進一步優化科技創新法治環境,為全面推進江蘇制造向江蘇創造轉變,譜寫江蘇高質量發展新篇章提供堅強司法保障。

 

附:南京、蘇州知識產權法庭成立一周年工作情況介紹

南京知識產權法庭:http://mp.weixin.qq.com/s/QPVWN_AU3Tfi9mssb_Yitg

蘇州知識產權法庭:http://mp.weixin.qq.com/s/OqeAeu72XE-BYTzpwBYV3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