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法院以文明創建為載體,加強社會主義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設,大力弘揚司法文明,樹立文明新風,在文明司法的道路上留下了一串串閃亮的足跡,樹立了良好的形象,有力地推動了審判工作的開展,取得了較好的成績。近年來,先后被江蘇省高院表彰為“省文明法院”、“省人民滿意法院”、“督查聯絡工作先進集體”、“訴訟調解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提高素質顯文明

以學習促審判,建設學習型法院是該院的一個目標。該院院長沙長河說:“一個不愛學習、不善于學習的法官是不能樹立新的司法理念、做到公正文明裁判的。”該院積極倡導勤學之風,在辦案經費十分緊張的情況下,每年舉辦一期培訓班,邀請省、市法院資深法官和業務骨干授課,還安排部分法官外出學習深造。對參加本科、研究生學習的同志,院里盡其所能報銷大部分學習費用。目前全院已有90%以上的同志具有本科學歷,14名同志參加研究生學習,有的在讀、有的畢業。

把書本上的知識用于審判實踐,解決實踐中的問題是更重要的學習。院里實行了院、庭長辦案制度,為法官作出表率。據統計,法院每年院、庭長辦案50件以上,所審理的案件無一發回重審或改判。該院還通過庭審評議、案件質量評查、執行監督等方式全方位加強審判質量監督、相繼出臺了《案件質量評查辦法》、《案件執行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制度性規定,使質量監督橫到邊、縱到底,確保了案件質量的穩步提高,出現了“四升”(即結案率、當庭宣判率、裁判正確率、群眾滿意率)“四降”(即上訴率、改判率、發回重審率、申訴率)的良好局面。

文明執行塑新風

    弘揚司法文明,必須做到文明執法。為規范法官的執法行為,法院制定了《法官司法禮儀規范》、《執行忌語》等規定,引導法官時刻規范自身一言一行,切實杜絕工作中的“冷、橫、硬、煩”等問題。該院還把司法文明的要求貫穿于案件審理、執行的全過程,庭審中,要求法官自覺做到“三個規范”:著裝規范、儀容整潔、語言規范、對待當事人言辭懇切、舉止規范、既嚴肅又不失和藹。工作中,注重進行調解,將法理與情理、事理相結合,通過耐心細致地說服教育使當事人化干戈為玉帛。近年來,該院每年審理民商事案件6000件左右,其中70%左右的案件以調解、和解方式結案,服判息訴率達90%以上。執行工作中,轉變執行理念,實行人性化執行,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盡量做到“四個盡量”:盡量不讓被執行人的未成年子女在場,以免對孩子的心理造成負面影響;盡量不讓被執行人患病的父母在場,以免加重老人的病情;盡量不讓無關的人員圍觀,以保護被執行人的隱私;盡量不在節假日、被執行人操辦紅白喜事時執行,以緩解當事人的心理壓力。由于執行工作中始終堅持“先教育疏導,后依法執行”的原則,該院每年執結案件2000余件,未發生一起矛盾激化的案件,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好評。

司法為民贏民心

司法文明是大道理,但并不抽象。大豐法院從具體的小事做起,努力做到為民、便民、利民。該院將立案、審判、執行工作流程、案件審理執行期限、訴訟費用的收取標準等十項內容以審務公開的形式全部向當事人公開,進一步擴大了當事人的知情權,實行訴訟、執行風險告知制度,在立案時就告知當事人可能出現的風險,避免當事人不必要的損失。為方便當事人訴訟,在不設立法庭的鎮設立巡回辦案點,深入農村巡回辦案,就地解決糾紛。在審判工作中,做到“五不傳”即農忙季節不傳喚當事人;老年、未成年、殘疾、體弱多病的當事人不傳喚到庭;法官主動“把法律知識送到床頭,把法庭審案搬到村頭,讓矛盾糾紛化解在田間地頭”,受到了群眾的一致好評。該院還推行了雙休日、節假日值班受案制度,保證群眾能夠得到及時的法律服務。該院還注重發揮信訪接待室的“窗口作用”,接訪人員堅持“四心一準一快”接待法,即對來訪者熱心、聽訴問題細心、做思想疏導工作耐心、解決問題誠心、答復問題和處理意見準、處理快、熱情接待每一位來訪者,認真處理每一封來信,努力做到件件有登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架起了法官與人民群眾聯系的橋梁,深受來訪者的贊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