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筆者見到射陽湖人民法庭庭長嚴翔時,他正在寶應縣射陽湖鎮一荷田現場主持調解一起農業承包糾紛。兩個多小時里,他釋明糾紛所涉法律問題,幫助雙方權衡利害得失,最終使糾紛雙方達成初步和解協議。“在我們轄區,這樣的農業承包糾紛每月都有好幾起,調解工作任務很重,但我們都已習慣了。”嚴翔這樣說。

一套創新制度就是一條法制工作延長線

10年前,嚴翔經全國法院系統統一招干進入法院工作,在射陽湖人民法庭前后工作已達十四年。射陽湖人民法庭所在的寶應縣東蕩地區,轄四個鄉鎮,29萬人口,是蘇中地區有名的荷藕之鄉。在長期的審判實踐中,嚴翔漸漸發現,轄區內水網縱橫、交通不便,而且人口流動性大,民間貿易糾紛多,單純依靠法庭力量無法將法律的觸角延伸到轄區各個角落,也無法滿足轄區內群眾日益增長的法制需求。為此,他從2002年開始研究總結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的方法、措施,希望借助人民調解組織的力量延伸、拓展法庭職能。

20042月,他任射陽湖人民法庭副庭長(主持工作)。嚴翔上任的第一個動作就是大刀闊斧地進行指導民調制度的改革和創新,把指導人民調解工作作為人民法庭全面行使審判職能、積極化解民間糾紛、促進農村和諧穩定和參與地方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在他的主持起草下,射陽湖人民法庭先后出臺了法庭與人民調解員和特邀調解員信息互通制度、法庭與轄區內民調組織聯席會議制度、人民調解員定期培訓制度和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并舉互動制度等多項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并對各項指導民調制度形成文字材料,存檔備案,在全庭實際審判工作中貫徹實施,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一場現場調解就是一堂生動法制課

200568,射陽湖人民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張某訴郭某、楊某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該案在訴訟前經公安機關和綜治部門多次調解,均未奏效,社會負面影響較大。射陽湖人民法庭受理該案后,由嚴翔承辦此案。他適時組織轄區內四個鄉鎮人民調解員和人民陪審員60余人觀摩庭審。在庭審過程中,他綜合運用換位思考調解法、親情共調法等多種調解方法進行思想疏導工作,從而使兩被告認清了自己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并自愿與原告達成調解協議,全額賠償了原告的各項經濟損失。該案的當庭調解成功為旁聽庭審的人民調解員、人民陪審員上了一堂生動的調解技能課,受到了他們的普遍贊同。

近年來,嚴翔努力加強對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的業務指導。他組織了以村委會、居委會及社區為基本單位的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組織網絡體系,主動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法,定期參加轄區內基層人民政府人民調解員、治調主任例會,每年組織舉辦兩次以上的人民調解員、人民陪審員法律培訓班,傳授調解要點,講述調解技巧,及時宣講基層人民調解工作中涉及的法律法規。每年他還利用法庭審理的在轄區內有較大影響案件的開庭機會,邀請人民調解組織成員觀摩庭審,提高他們的調解技能,擴大辦案的社會效果。

一個巡回審判點就是一個指導調解工作平臺

200612月,嚴翔在射陽湖法庭橋頭村巡回審判點處理一借款合同糾紛時,通過當地人民調解組織的信息反饋和當地群眾的匯報,及時發現了該村村委會與本村村民徐某等六人的一起千畝水面承包合同糾紛。該糾紛標的巨大,年承包額達13萬余元且利益關系復雜,社會影響較大。受案前后,嚴翔做了大量細致工作,一方面組織指導該鎮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員對六承包戶進行調解;另一方面抽調法庭精干力量對糾紛雙方當事人做了大量疏導說服教育工作,從而牢牢把握了案件審理的主動權。200715,經過長達一天的庭審調解,雙方當事人終于達成調解協議,使本案得到了圓滿解決。此案成為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三結合的一個成功范例,揚州市電視臺在去年2月份市五屆人大五次會議期間對此案進行了實地報道。

嚴翔積極開展設立人民法庭巡回審判點的可行性調研工作,組織全庭干警詳細調研轄區地理位置分布和農村社會治安的實際狀況,并于2005年在揚州市法院系統率先在法庭轄區內四個行政村分別設立了巡回審判點。巡回審判點既作為人民法庭便利農村群眾訴訟的一個場所,也成為了射陽湖法庭強化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的一個重要平臺。

不斷的付出編織了美麗的榮譽花環:去年,嚴翔光榮當選2007年度“全國法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而在以前的工作中,嚴翔也多次獲得“優秀公務員”、“優秀共產黨員”、“全市文明法官”等多項榮譽和稱號。在他的帶領下,射陽湖人民法庭先后被評為“全省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市“文明法庭”、市“先進法庭”、縣“文明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和省級“青年文明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