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很多人可能一輩子只進一次法院、只打一次官司。我們做法官的有責任也有義務讓法院成為矛盾糾紛的終點站,這才配得上人民法官這個稱號。”平時他性情溫和,但對待工作卻有熱情如火,走村入戶與當地群眾打成一片,被群眾親切地稱為“行走在鄉間的法官”。他就是溧陽法院南渡法庭審判員戴偉民。

 

二十多年的法官生涯,戴偉民的辦案質量、數量逐年遞升。2013年,辦結案件達504件,所辦案件無超審限案、上訴無發改案件。由于業績突出,他先后被表彰為全省執行工作先進個人、全省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先進個人、全省調解能手、省優秀人民法官。先后榮立過最高人民法院一等功、連續兩次榮立省高級人民法院二等功。去年,他的事跡還入選了第二屆溧陽市政法系統“十件最感人的事”。

 

忘我工作成就“辦案狀元”

 

戴偉民永遠忘不了,二十多年前自己第一次穿上法袍坐上審判席時的復雜心情。面對當事人焦灼、期盼的眼神,他暗下決心,一定要多辦案、快辦案、辦好案,做一個群眾信得過的法官。他每天都把工作和學習安排得滿滿,注重法律知識和生活經驗的積累,并把收集的生活哲理、諺語、寓言、典故,嫁接到案件審理中,化解矛盾的效果逐步提升。他撰寫的《論和諧執行》《天平,在我心中升起》均被省級、地市級刊物錄用;在常州中院征文比賽中,他創作的詩歌《假如我將卸下法袍》《當法官真好》獲二等獎,議論文《珍惜法官的榮譽》獲三等獎。

 

二十年間,他從一個門外漢成為溧陽法院的 “辦案狀元”,很多當事人點名要他承辦案件。大多數人只看到他寫判決書時的輕松,卻未看到其背后的付出。接手每件案子,戴偉民總是在庭審前認真看閱卷宗材料,熟悉基本案情,思考可能存在的法律關系;庭審中耐心引導當事人舉證、質證,細心甄別證據,審慎判斷證據的真實性和證明力,形成法官的內心確認,確定真實的法律關系和案件事實,然后主持調解或依法裁判;庭審后細心釋法答疑,努力做到事了案結人和。而案件一旦進入執行程序,他立即分析案情,第一時間采取執行措施,保障權利人的權利最大限度得以實現。在保障辦案質量的前提下,盡可能縮短辦案時間,提高辦案效率。

 

在審理一起家庭類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時,戴偉民發現雙方當事人之間雖然矛盾異常尖銳,但畢竟是骨肉至親,他沉著冷靜的論親情、講法理,一點點打開當事人的心扉,將親情逐漸融入法律。一聲“爸媽,我錯了!請你們原諒。”使年邁的父母起身與兒子抱成一團,相擁而泣,兩代人的矛盾頃刻間煙消云散。

 

走村入戶終成“群眾親人”

 

長期工作在審執一線的他,與基層群眾有著深厚的感情,時常與農民、工人接觸,更多地看到了農民生活的艱難和工人工作的艱辛,他總是笑著與農民比收入,與工人比紀律。在辦案過程中,他對普通農民、工人尤其是殘疾人、受害人傾注了更多的關愛,盡己所能幫助他們,指導其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利。

 

對于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宅基地糾紛等,堅持到現場實地勘察、走訪,做到心中有數。并盡可能對贍養糾紛、撫養糾紛等進行登門回訪,鞏固庭審成果,防止糾紛反彈。同時努力做好法律服務延伸工作,其被院里推選為法制副村長,即使平時案件多,日常工作量大,他從未推卻過任何一次法制講座和“送法進村”活動,利用一切可以貼近群眾的機會,跟群眾拉家常。

 

“戴法官,我生了一場病后癱瘓在床,老公天天在外面賭博,我想要離婚,又沒得到法院來,這可如何是好?”

 

“老戴,樓上又有水滴下來把我剛洗的衣服弄濕了,怎么辦?

 

“戴叔叔,爸爸媽媽離婚了,都不要我,怎么辦啊?”

 

“小戴啊,我兒子不僅不養我,還要趕我出家門,怎么辦啊?”

 

………

 

一個個問題在戴偉民這里找到了答案。同時,只要一有各項便民、利民措施,他就走村入戶進行告知,并主動落實,為農村、農民和鄉鎮企業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和司法保障。

 

潤物無聲妙解“疑難雜癥”

 

曾有當事人跟書記員說:“你們案件復雜繁多,人手又少,尤其是跟著戴偉民的書記員,最是辛苦了。”大家都被戴偉民的敬業精神折服,而他卻認為自己只是做了法官的本職工作。同事們看到他中午不休息,常說他“身體不比老黃牛,做事情太細了會疲勞過度的。”他只微微一笑,卻時刻將“細節決定成敗”銘記在心,從司法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審判方法和執行辦法,形成自己的辦案風格。在審理案件中,努力引導當事人做積極的溝通,變對抗為對話。他營造出春雨潤無聲的和諧氛圍,讓當事人在不知不覺氣消怨解,握手言和。

 

在調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中,被告一進法庭辦公室,原告即指責其欠債不還,并罵聲不斷,被告也隨即對罵,承辦法官戴偉民立即制止雙方的唇槍舌戰,未料阻攔不及,反被被告扔向原告的熱水瓶中沖出的開水燙傷,但他仍堅持與其他干警一起將爭執的雙方分開。因為還惦記著手頭的幾個案件,燙傷后他沒缺過一次勤。

 

2007年至2009年間,戴偉民年邁體弱的父母相繼病倒,癱瘓在床,他奔走于溧陽、南京兩地,即使生活再難,也沒有落下工作。除夕,他依然奔波在執行途中,在將一筆筆履行款交到權利人手中,看到他們的臉上露出笑意時,他感到很欣慰。面對權利人請客送禮,他婉言謝絕,并加以解釋,既不使人尷尬,也不讓人忐忑。他明白,公正與廉潔是緊密相連的,要保持公正,就必須以廉為先,誠如他的詩中寫到“假如我將卸下法袍,我會慎重地告誡在職的法官,不要因為貪婪而最終毀于貪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