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泰興法院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來,該院民二庭審判人員分組走訪了全市30強企業,在走訪中,企業對法院審判、執行工作提出不少好的意見和建議。有的企業希望法院定期送法上門、為職工宣講法律;有的企業希望法院在審判、執行過程中能多做調解、和解工作,多為企業爭取利益;有的企業希望法院在執行中能加大力度,幫助企業盡快收回債權等等。該院民二庭采取“四定”措施,積極為企業排憂解難。

 

定點聯系。民二庭制定聯絡企業責任分解表,將全市30強工業企業分別落實到6名審判人員。今年來,已開展了40多次聯系企業活動,為企業發展出謀劃策,化解司法難題。

 

定項提示。編印了《新形勢下企業經營八項提示》,發送給全市200多家企業,從交易對象、簽訂合同、解決糾紛等八個方面提示企業可能遇到的法律風險。

 

定期調解。民二庭每周四下午集中協調企業涉訴糾紛,對11家有外債但尚能維持運轉、正在盡力尋求生存的企業未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為 15家企業訂立了還款計劃,放寬了債務償還期限。

 

定員培訓。用企業人員聽得懂、易接受的方式,向企業分管經營負責人、銷售骨干宣傳與企業經營活動直接相關的重要法律知識。目前,已舉辦12期培訓班或專題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