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上午,洪澤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在縣交巡警大隊揭牌成立,該巡回法庭為事故糾紛當事人提供從受理、調解(審判)到給付賠償一站式司法服務,實現公安行政調解與法庭司法調解無縫式銜接,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了便捷、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務。

 

近年來,伴隨著洪澤社會經濟快速發展,洪澤法院轄區內交通事故糾紛不斷上升,2013年洪澤法院共審理交通事故糾紛案件600余起,糾紛類型也日益復雜多樣。在現實生活中,交通事故糾紛后雙方當事人通常會在交警部門的主持調解下達成初步協議,但由于各種客觀因素及行政調解的局限性,雙方當事人很難達成和解,當事人不少合法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最終還得進入司法程序維權,再加上部分案件的當事人來自外市、外省,這樣既抬高了維權成本,又造成了司法資源的浪費。為此,洪澤縣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和衛生局,在探索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糾紛中,提出了成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設想。

 

為切實做好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洪澤法院在交巡警大隊辦公區內設立交通巡回法庭,并派出了一名法官和倆名司法輔助人員,專職負責法院轄區內的交通事故糾紛案件的審判調解工作。法庭一切硬件、軟件配置均與縣法院審判業務用房統一標準,同時簡化程序,實行“一站式”服務,當事人可集中辦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民事賠償糾紛調解、民事案件立案、申請財產保全、審理、申請執行等事宜。對事實清楚、材料齊全的案件,巡回法庭可實行當場立案、當場審理。

 

“交通巡回法庭強化了法院與公安、司法、衛生等部門的協作,構筑起‘多元化調解、一站式服務’司法維權機制,充分調動了各種社會力量參與化解交通事故糾紛,將交通巡回法庭設在交警部門,實現了就地立案、就地審案、就地調解,縮短了案件審理周期,減輕當事人的‘訴累’,讓當事人不出交警隊大門就可實現案結事了。”洪澤縣人民法院院長韓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