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向全省法院下發《江蘇法院再審案件年度分析報告(2011)》白皮書。白皮書對全省法院再審案件審判運行態勢、全省法院再審改判及發回重審案件等進行系統總結分析,旨在通過集中通報、反饋再審案件審判中發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從源頭上減少申訴、申請再審案件,進一步增強審判監督反向指導實效。

  分析報告數據顯示,江蘇法院民事再審案件調撤率有較大幅度提高。2011年全省法院審結民事再審案件1512件,其中調解331件,撤訴192件,和解終結20件,調解撤訴率達35.91%。2012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審結民事再審案件515件,調解撤訴203件,調解撤訴率達39.42%。

  在準確把握審監工作規律的基礎上,全省法院健全符合審監工作特點的化解涉訴矛盾糾紛考評體系,通過科學設定考核指標,促進調解工作良性發展。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建立健全以調解案件分類化、調解法官專業化、調解方法特定化為內容的類型化調解機制,提高調解同類案件的成功率。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創新“1+1=0”工作法,在審理時有針對性地增加一次心理疏導工作,準確把握當事人心結,實現和解或放棄申訴。江蘇高院聯合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制定了《關于加強民事抗訴和再審檢察建議案件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見》,大力加強和檢察機關的溝通協調,共同化解矛盾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