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上午,如東法院院長婁宏春擔任審判長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涉及15名刑事被告人、8家被告單位的虛開增值稅發(fā)票一案,縣檢察院指派副檢察長石金山出庭支持公訴。

 

開庭前,院長婁宏春認真查閱了卷宗,并精心準備了庭審提綱。因案件所涉?zhèn)€人及單位對犯罪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本案適用簡易程序進行了審理。盡管該案涉案被告多(涉及15名被告人,8家被告單位),案件信息大,案情相對繁雜,但在婁宏春院長的主持下,整個庭審過程有條不紊,數(shù)十人的庭審現(xiàn)場也井然有序。

 

推行院長、庭長直接辦案或參與合議庭審理案件,是上級法院近年來提出的一項重要號召,也是法院系統(tǒng)化解人案矛盾的一項重要舉措。如東法院院長婁宏春不僅在各種不同場合強調(diào)院庭長帶頭辦案的重要示范意義,更是以親自辦案的實際行動引領院庭長辦案的良好風潮。

 

繼今年49日審理朱某、姚某犯貪污、挪用公款、受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職務侵占罪一案,424審理南通市公安局港閘分局信息公開一案,此次案件審理已是如東法院院長婁宏春在三個月內(nèi)第三次參與案件審理工作。從開始的側(cè)重案件開庭審理的示范性,到如今逐步開始審理重大疑難案件、群體性案件以及有重大影響的案件,院長辦案已經(jīng)不再僅僅停留于庭審的示范意義,而是逐步實現(xiàn)了常規(guī)化、制度化,這對于推動如東法院優(yōu)秀法官向?qū)徟幸痪€聚集必將起到良好的標桿示范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