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老在家為貴,少在家為廢。年老少動,年輕的要闖世界。問老漢已86歲了,為兒子人身損害賠償多次奔波于法院,其恒心可想而知。

 

我第一次接待是大熱天,當時,心情特別沉重,86歲的高齡,人家都在家頤養天年,究竟是為的什么呢?原來,問老漢的兒子問某近60歲了,在同鄉承包的工地打工,不幸從煙囪掉下去,經診斷為兩個十級殘,后訴訟到法院,法院認定問某的兒子負次要責任,老板負主要責任,醫療費、誤工費等四六承擔。當時在醫院搶救老板已墊付2萬元。但按現判決書,反而要從已用去的2萬元里退給老板40%,故問老漢想不通,我兒子已喪失勞動能力,現在老板申請執行,哪有錢再給他呢,你說我有冤不找你院長,找誰呢?如果解決不好,豁出老命也要討個公道。

 

聽完問老漢敘說,看他滿頭大汗和焦急的目光,我答復第一句話是:從今往后不需要你再跑。對你反映的情況要了解一下,你先回去,有事用電話聯系,我們隨時上門。問老漢拿著電話號碼紙條半信半疑地離開了法院。

 

送走了問老漢,調來了原審卷宗,原來為此事已打了兩場官司。第一場官司問某勝訴,責任四、六開,當時并未涉及已看病老板墊付的2萬元,問老漢認為老板也不會要了,故也沒有上訴且賠償已執行到位。第二場官司是老板追要已給付的2萬元中應由問某承擔的40%,因為有第一份判決書,問某敗訴,現正在執行階段。

 

兩個案件一時還看不出問題,決定去實地再去了解一下。問老漢住在柳堡鎮原蘆村鄉,警車不能開進村,還要步行一公里,才來到問老漢家。問老漢與兒子媳婦分開過,房子還是九十年代的三間一廚平房,家中沒有象樣的家俱。問某自從摔下來以后,基本喪失勞動能力,頭腦反應遲鈍,打官司全是老父親跑上跑下,看到法官來家中,問老漢相當激動,官司已打了兩場,從來沒有一個法官來過,我這把年紀不跑不行哪。在談話中還了解到一個情況,建筑工程都為工人投了意外傷害保險,當時老板還要去身份證說是找保險公司,等保險公司的賠款到了還給你家,后來打官司了,保險公司賠沒有賠也不知道。情況不明,也不敢允諾,只是安慰父子倆在家靜等,一定會給說法的。

 

帶著沉重的心情回到了法院,又翻閱了第二次訴訟的卷宗,老板提供給法庭的醫療費全是復印件,按理說不作為證據,那原件在什么地方?有可能在保險公司,也就是說一張發票,兩次利用,保險公司賠的錢進了老板腰包,這邊還要受害者退錢,難怪問老漢不服。現在只有調取保險公司索賠的原始發票,看是不是與起訴的復印件發票一致,就會真相大白。

 

法官去某保險公司不少于三趟,每次都被以種種理由推諉。沒有證據,不好啟動再審程序。問老漢不斷打電話追問,否則還要繼續跑。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給保險公司下指令,如再不提供,將按拒不協助予以罰款處罰。這一招還真靈,第二天,保險公司的經理就來到法院打招呼,道出原始發票在揚州已入檔比較難調,為了今后還要做業務,還要為客戶保密等一通理由。我們把案情簡單介紹了一下,保險賠償款是不是應該給被保險人,而問老漢的兒子不但沒有拿到,還要再拿錢出來,與情與理與法不符,這個案件要再審,必須把原始發票提供給法院。但話又說回來,如果保險公司怕麻煩,我們可以協調解決。保險公司與老板是長期合作伙伴,也可以幫我們做做工作。保險公司經理表示可以做,盡快給法院答復。

 

案件有轉機了,又去問老漢處,做問某的工作,如果老板放棄追加賠償的請求,再把保險費補償給你,大概不少于二千元左右有何意見。問老漢連說沒有意見,感謝法官多次跑腿,父子倆都在談話筆錄上簽字,對這個結果他們做夢也沒有想到。

 

轉過來又拜訪保險公司經理,請他們再做老板工作,都是本鄉本土的,少吃幾頓飯,救濟一下老鄉。經理當即與老板通了電話,約好在法院見面的時間。協調開始比較難,老板自知理虧,同意放棄多付的40%醫療款,但再拿錢不同意,后保險公司經理主動承擔兩千,你老板再把已拿的保險賠償款湊成三千,共五千元。主把法院做,今后徹底無瓜葛,你也安穩。老板看事到如此,再不下臺反而難看,答應一個星期內把錢送到法院。

 

當我們把5000元送到問老漢父子手中時,問老漢真不敢相信,這么快而且這么多。對于弱勢群體,多一子如同救命。法院為我跑了這么多腿,還把錢送上門,這個事到此結束,父子在和解執行協議書上簽了名,一直把我們送到了村頭,久久不愿離開,多年的心愿終于解開了。

 

信訪案件雖然劃上句號,并不是年歲大而感動了我們,更主要的我們要為弱勢群體做主撐腰,打開他們心中的結。如果在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時,在責任分擔上可以四六,也可以三七,要么再高些,這取決于法官自由裁量和價值取向。而第二件案件如果法官再細些,堅持要見原始發票,老板領取保險賠償款就會露出端倪。理與法是相融的,問老漢認死理,就是他相信法律。相信人間自有公道在,如果我們多些親民之心,還會忍心讓老漢再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