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祖國的花朵。在全社會日益重視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今天,校園安全問題倍受關注。2015年5月29日上午,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蘇州法院去年以來校園傷害案件調研報告和典型案例。

  據了解,自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蘇州兩級法院共審結校園傷害案件52件,占未成年人傷害案件總數的10.09%。蘇州中院少年庭聯合姑蘇區法院少年庭對此類案件進行調研發現,校園傷害案件呈現出學校(包括培訓機構)被訴幾率高、事發時學生年齡跨度大、學生打鬧推搡和體育鍛煉致傷為主等特點。值得注意的是,此類案件在小學校園的發案率較高,占比達到71.2%。

  調研發現,導致校園傷害案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學生缺乏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未成年學生的年齡和性格特點導致其對自己或他人行為的危險缺乏預估,在發生危險時缺乏自我保護的能力。其次,家長忽視安全意識的培養,大多數家長的關注點仍放在孩子的學習成績上,而忽視了安全教育。再次,學校的安全教育缺乏實效性,個別學校的基礎設施也存在安全隱患,主要是細節的設置上不夠完善,如為了美觀將臺階油漆成一色容易造成視覺錯誤等。

  “預防和處置好校園傷害,需要家庭、學校、社會的共同努力,建立起多層次、全方位的預防和處置機制。”蘇州中院少年庭副庭長周耀榮表示,對家長來說,要重視學生安全意識的培養,引導孩子認識一些危險行為有可能造成的后果,逐漸培養孩子的安全意識;對學校來說,要建立有效的教育體系,針對不同年齡階段的學生,采取個性化的分層教育,使學生在體驗中學會繃緊“安全弦”;對社會來說,要以建立完善的保險機制為基礎,給予學生身心權益的保障。同時,一旦發生校園傷害事故,在積極救治孩子的同時,要注意收集相關證據,便于事后的糾紛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