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數量多、矛盾大、時效短、地域性強的特點,今年5月份,興化法院在市公安局事故處理中心設立機動車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實現了“兩即時”:案件事實即時查清、案件矛盾即時解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會效果。

 

選派資深優秀審判人員進駐,正規隊伍主導各項工作開展。挑選調解經驗豐富的法官和書記員充實到巡回法庭,充分發揮巡回法庭的調解作用。

 

注重加強部門之間協作配合,一條龍式服務便利糾紛化解。為方便糾紛及時化解,巡回法庭直接設在交警大隊的辦公場所。在事故責任認定后,便及時做好賠償調解工作。同時要求保險公司參與調解,盡快理賠,使巡回法庭的調解工作運行更加順暢。即便不能順利調解的,也以書面形式確定雙方的分歧焦點附入卷宗,對立案后調解或盡快裁判起到了有益的補充作用。對于需要鑒定的交通事故案件,由調解中心當場委托鑒定,法院鑒定中心予以配合和指導,確保鑒定公正高效合法,提高了案件流轉效率,降低了訴訟周期,也減輕了當事人的負擔。

 

聘請專業退休干部非訴解決,成效明顯,有效緩解審判壓力。巡回法庭除民一庭派駐的法官外,還有人民調解員在積極發揮作用。巡回法庭共聘請了5名人民調解員,分別來自法院的退休法官、交警大隊的退休警官、司法局的退休干部。該5名調解員在退休前均具有豐富的群眾工作經驗,對巡回法庭的有效運轉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定期開展疑難法律問題交流,非訴調解無縫銜接審判工作。由于交通事故案件的專業性,部分調解員一時難以適應。為了加強調解員的專業素養,在分管領導的主持下,巡回法庭定期召開交流會,一方面進行業務指導,另一方面就調解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開動腦筋,群策群力,探討化解辦法,并及時將相關問題的討論結果形成指導型案例,以供交流學習,提高調解員處理類似問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