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下午,江蘇省興化市人民法院法官王瑋的辦公桌上摞著一疊銀行寄來的落實司法建議的回函與感謝信。他告訴記者,這緣自前段時間一件受理了3個多月卻還未能開庭的案件。

  從2010年開始,陳某多次借款給朋友王某,誰料借款到期后,多次催要都沒結果。陳某訴至法院,要求王某償還借款160萬元及利息。由于時間長、往來多,今年3月10日,陳某申請法院調取與對方的相關往來銀行記錄。法院先后四次前往銀行調取證明,不曾想,在收到的銀行查詢結果中,依然有一部分交易往來不顯示對方的姓名和賬號。在如此大額借貸糾紛面前,如果陳某不能證明匯款給王某的事實,他就要面臨敗訴的風險。由于銀行查詢方面存在功能缺失,案件審理陷入困境。

  “我們申請法院調取的銀行交易明細流水,不顯示交易對方的姓名、卡號,結果開庭時對方不認可。沒辦法,我們只得再次申請就單筆款項往來進行查詢!”案件當事人陳某無奈地說。正因為此,案件拖了好久仍未能開庭。

  這件事引起了王瑋法官的思考,在翻閱了最近一年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后,他發現,致使該類案件訴訟效率低的原因不僅是銀行查詢功能缺失這一項,還有被告送達困難、銀行部分工作人員消極應對等多種因素。

  為降低金融資產風險,提高案件審理效率,經請示領導同意,王瑋以法院名義及時制作并發出司法建議,內容包括增加文書送達地址確認書,加快金融債權的回收及不良資產核銷處置進度;增加各網點查詢功能和權限,降低當事人不誠信風險及法院訴訟審理難度;增加業務技能和工作作風培訓,提高銀行管理規范化水平和依法協助法院執行重視程度等內容。

  在這份司法建議發出22天后,興化農村商業銀行發來了長達兩頁紙的回函,當事人不誠信風險的降低有利于銀行權益的維護,目前該行已開通標注對方當事人姓名和賬戶號碼的查詢系統,下一步將加強一線員工的業務培訓。對于設立專門接待窗口,興化農商行表示已向相關部門匯報,爭取升級窗口的設備和軟件。

  不久,中信銀行也回復表示,已在分行經理例會上向上級行提出增設身份證對身份證查詢功能,同時為配合法院辦案,專門制定了《中信銀行協助有權機關查詢、凍結、扣劃工作管理辦法》,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強員工培訓,明確專人接待法院執行。

  之后,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交通銀行相繼回復表示,已請示上級行,要求優化升級查詢流程、增加查詢信息中對方姓名和賬號以及卡對卡等功能,并將加強員工技能培訓,積極配合法院工作。

  “這份司法建議及時給銀行提了醒!我們已在排查整改,爭取迅速堵上漏洞……”記者看到交通銀行泰州分行的致函上,如是感謝王瑋及時發出的提醒。

  司法建議“落地有聲”,王瑋感到很欣慰:“還有幾家銀行給我來電說,已經根據司法建議進行了相關整改,正式的回函這兩天就發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