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我完成了在省法官學院的培訓任務,回院后即被任命為見習助理審判員。興奮勁兒還沒緩過來,我就接到了一個案件,而辦理這個案件的經歷,至今仍讓我難以忘懷。

 

張冬,男,漢族,1977年生,2013819因放火被我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他放火燒的不是別的地方,正是他和前妻曾經共筑的愛巢——一套位于洪澤縣城某小區的公寓。因為僅是造成了財產損失,得到了賠償的前妻也對張冬的行為表示諒解,主審法官決定再給張冬一次機會,給予他緩刑。隨后,張冬便一直在洪澤縣工業園區某工廠從事保安的工作。然而,這個多次向前妻要求復婚被拒絕的男人再次被命運拒絕了,他因為一次本和他無關的工廠失竊事件被老板炒了魷魚。當天夜里,他便離家出走,再無蹤跡。

 

我緩緩地翻閱著卷宗,心里有股說不清的滋味。執著和逃避,有時候是一回事。無論如何,這個尚處在緩刑考驗期的罪犯已經脫離監管超過一個月,司法局已經提請對他撤銷緩刑,我決定和他的父母見面談一談。

 

約定的時間到了。談話室的門口走來一對年邁的夫婦:男的頭發已經有些花白,背也有點駝了,穿著一件松垮的舊襯衫;女的留著齊耳短發,頭發還是黑的,可是身材早已走了形,皮膚松弛、暗淡——好像她丈夫的襯衫一樣。

 

“您好,請問是張冬的父母親嗎?”我主動開口問道。

 

“是的是的,你是潘法官吧?”張冬的母親笑著回應道。

 

“嗯,是的。來這邊坐下來談吧。”我一邊招呼著他們坐下,一邊讓書記員拿出紙和筆。

 

“張冬離開家以后,你們有沒有去找過他?”我開門見山地問道。

 

“有的。我們找過他兩次,一次是425號,還有一次是52號,都沒找到他。”張冬母親輕聲地回答道。

 

“他性格怎么樣?”

 

“他其實蠻老實的,就是不會與人溝通,遇到事情都積在心里面,所以會影響他的情緒。”

 

“那他的性格是不是有一點——偏激?”我斟酌著說出了最后那個詞。

 

尷尬的沉默。張冬的母親眼圈有些發紅,隱隱地顯出一點淚光。張冬的父親則盯著地板,一言不發。

 

“你們覺得他現在可能在哪里?”我意識到了自己提問的不恰當,趕緊換了個問題。

“估計可能在淮安。我猜他當初還是去找工作去的。”張冬母親眼中的淚光好像更明亮了一些,她側過臉望著窗外回答道。

 

“有他的消息可以第一時間和我們聯系嗎?”

 

“好的好的,沒問題。”張冬的父母親連連點頭。

 

“那么請核對一下筆錄,沒什么問題的話簽一下字吧。”

 

送走了張冬的父母,我的心情有些許沉重。青春期的我也曾經不善與人溝通、不懂得管理自己的情緒。那時的我也給父母添了不少麻煩。而張冬——這個已經37歲的男人——竟然到現在還沒有長大。

 

時間過得飛快,轉眼已經到了6月中旬。按照相關規定,在司法局提請撤銷緩刑起的一個月內,法院必須作出裁定。作為承辦人的我向合議庭匯報了有關情況,合議庭進行審理后認為應當裁定撤銷張冬的緩刑。不過,領導仍然希望我盡最后的努力,再找張冬的父母談一談。

 

依然是在上次的談話室。張冬的母親好像比之前瘦了一些,張冬的父親則顯得更加憔悴。

 

“最近有張冬的消息嗎?”我問道。

 

“一點都沒有。”張冬的母親搖搖頭。

 

“按照法律規定,我們應當下達對張冬撤銷緩刑、收監執行的裁定書,你們對此有什么想法?”

 

“張冬以前跳過樓的,他身上有傷,兩條腿都斷過,腰也不能做重活,還是希望你們對他寬大處理,再給他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吧。”張冬的母親用手使勁地擦著眼角。

 

“還有什么要補充的?”

 

“我想他還是去找工作去的,他去淮安就是去找工作的······”張冬的母親似乎還想說很多,似乎還想為她不知身在何處的兒子多說一點好話。可是,張冬的父親早已絕望。他輕輕地嘆了一口氣,站起來拉著張冬的母親就走,不想在這里多留一分鐘······

 

法院忙碌的工作總讓人感覺時間過得特別快,轉眼就到了7月。一天上午快下班的時候,辦公室的電話突然響了起來。

 

“喂,您好,這里是洪澤法院······”

 

“你好,請問是潘法官吧?”電話那頭的聲音有些哽咽、顫抖,充滿了掩飾不住的激動和喜悅。

 

“您是······張冬的母親?”

 

“對,是我是我。”電話那頭的聲音停頓了一下,“張冬回來了。”

 

那一刻,電話那頭的聲音似乎想放聲痛哭,同時又似乎想開心地大笑。說出最后那個字的一瞬間,就好像硬生生地從心里、肚里、肺里嘔出一座千斤重、萬斤重的大山來,有種說不出的輕松和欣慰。然而,這一切的一切,卻又被歲月的年輪掩蓋住、壓抑住,最后變成了這一句只有五個字的語言。

 

“好的好的,回來就好,回來就好。讓他好好吃一頓飯,好好休息。其他事情等我向領導匯報后再說。”我竟然也被張冬母親的情緒感染了,惹得辦公室里的同事哈哈大笑。

 

領導對張冬母親對我的信任感到十分驚訝,同時也很同情張冬一家人的遭遇。然而,法律就是法律。撤銷張冬緩刑的裁定早在618就已經作出,并且送達至公安局、檢察院、司法局。已經射出去的箭無論如何也無法回頭。因此,領導指示我下午一上班就聯系公安機關抓捕張冬。

 

從我的內心來講,我不忍去執行這個任務。通過與張冬父母的幾次交流,我能夠感覺到他們是一對誠實的夫婦,他們只是一心想挽救自己的兒子。張冬的母親也是出于對我的信任第一時間告知我張冬歸來的情況。然而我卻要將他們剛回來幾個小時的兒子再次從身邊奪走。至于張冬本人,也并非十惡不赦的罪犯,他更像一個需要幫助的病人。可是,同事的一番話讓我幡然醒悟。他說;“法律已經給過張冬一次機會,他自己沒有好好珍惜。如果你因為自己的這一點同情心導致張冬再次離家出走,那樣后果會更加糟糕。”

 

下午,我告知公安機關張冬已經回家,幾位警官去他家對他實施了抓捕。據說,執行抓捕的過程很順利,張冬的父母很配合——他們其實早已做好了思想準備。張冬本人也很配合,他說回來就是準備投案的。他還說,他只是想去淮安找工作掙錢,因為他很想給他那個已經跟隨前妻生活的小女兒多買一點東西。

 

這段難忘的辦案經歷讓我不經想起前段時間上映的電影《歸來》。那部電影講述的是陸焉識和他的妻子馮婉瑜的忠貞愛情。而這一段“歸來”,講述的是父母對子女癡心的愛。可憐天下父母心,但愿張冬在獄中能好好改造,真正地變得堅強起來,早日回到思念著他的父母身邊。(文中人物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