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泰州市人大、姜堰區人大專項評議法院執行工作,切實改進和提升執行質效。日前,姜堰法院向社會各界公開作出四項承諾。

 

堅持高效執行。著力解決執行理念偏差、執行手段滯后、執行舉措不力、執行行為不規范、執行信訪投訴不斷等熱點難點問題。重點抓好拆遷、國土環保行政案件、金融債權、重點企業債權、陷入困境企業的盤活等案件的執行。對涉及工資、“三養”、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等民生案件,開辟綠色通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綜合運用財產申報、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信用懲戒等制度措施與威懾機制,嚴厲打擊規避、抗拒執行行為。

 

堅持公信執行。探索執行快速反應、財產查控、暴力抗法應對、執行款物管理、責任追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完善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執行、各方配合的執行聯動工作機制,整合社會力量,共同化解“執行難”;利用各種媒體宣傳執行工作,營造遵法守法、誠實守信的社會氛圍,讓全社會理解、支持執行工作;加大執行力度,窮盡執行措施,努力提升執行結案率、標的額到位率,提升全社會對執行工作的滿意度。

 

堅持公開執行。積極打造“陽光執行”工程,做到執行立案公開、聽證公開、拍賣公開、措施公開和進度公開,實行執行進程告知制度,讓申請人隨時了解案件立案、強制措施、評估拍賣、異議審查、財產查尋狀況等方面的執行情況,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 

 

堅持廉潔執行。認真貫徹黨風廉政建設規定,廉潔自律,不吃請、不收禮;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五條禁令”、省高院“六個不準”和中央八項規定,杜絕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實行財產查控留痕制度、完善執行款收支管理、建立“不敢為”的懲戒機制,防止違法違紀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