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盱眙縣青少年違法犯罪率在全市一直居高不下,青少年違法犯罪形勢嚴峻。為進一步提高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盱眙縣人民法院成立調研課題組,對近四年來涉及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所有刑事案件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研究分析,全面深入地探索新形勢下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新特征、新成因、新規律,并具有針對性的提出新對策。

 

一、近四年來本院審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情況及趨勢。

 

據我院統計資料顯示,2010年度青少年犯罪總人數為130人,其中14周歲以上不滿16周歲的3人,占青少年犯罪人數的2.3%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27人,占青少年犯罪人數的20.8%18周歲以上不滿25周歲的100人,占青少年犯罪人數的76.9%2011年度青少年犯罪總人數為130人,其中14周歲以上不滿16周歲的0人;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27人,占青少年犯罪人數的20.8%18周歲以上不滿25周歲的103人,占青少年犯罪人數的79.2%2012年度青少年犯罪總人數為123人,其中14周歲以上不滿16周歲的4人,占青少年犯罪人數的3.3%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24人,占青少年犯罪人數的19.5%18周歲以上不滿25周歲的95人,占青少年犯罪人數的77.2%2013年度青少年犯罪總人數為169人,14周歲以上不滿16周歲的0人;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20人,占青少年犯罪人數的11.8%18周歲以上不滿25周歲的149人,占青少年犯罪人數的88.2%

 


從上述統計資料,我們可以分析得

 

從上述統計資料,我們可以分析得出:2010年至2013年間,我院共判決罪犯2348人,青少年(14周歲至25周歲)的犯罪人數為552人,占全部犯罪人數的24%。其中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比例極小;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率也呈逐年下降趨勢;而已滿18周歲不滿25周歲的青年犯罪人數則居高不下,并逐年增加。至2013年,1825周歲的青年犯罪人數占青少年犯罪總人數的比例已高達近90%,成為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重點群體。由此可見,要從根本上達到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目的,既要注重對1418周歲青少年群體的教育、預防,又要注重對1825周歲青年群體的預防、挽救、幫教。

二、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特點。

 

(一)1418周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特點。

 

1、從犯罪主體分析,呈現“三多”態勢。一是文化水平低的多。1418周歲的未成年人大部分為中低等文化程度, 法制觀念淡漠,易走向違法犯罪。二是獨生子女犯罪居多。平時受到父母溺愛,養成驕縱任性、好逸惡勞的性格特點。甚至有些來自貧困地區的獨生子女,不考慮家庭生活實際,盲目攀比,追求物質享受,最終走上盜竊、搶劫的違法犯罪之路。三是以團伙作案居多。由于未成年人的社會經驗缺乏,實施犯罪時往往心理壓力過大,這讓他們在作案時極具情感的依賴性。尤其是對1825周歲的年長青年,他們通常表現為言聽計從,雙方作案時分工明確。一方負責制定周密的犯罪計劃,另一方負責實行犯罪。這種利用團體優勢相互彌補,甚至偽造作案現場,毀滅證據的行為,給后期的案件偵破帶來難度。

 

2、從犯罪類型分析,侵財型犯罪居多。1418周歲的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具有極強的模仿能力和嘗試欲望,極易受身邊同齡人的影響。過度沉迷于網絡游戲是這一時期的青少年表現出的共同特點。但由于經濟條件的無法獨立,加之網絡游戲導致對金錢的需求量增加,最終迫使他們走向侵財型違法犯罪。

 

3、從犯罪結果分析,具有身份的多重性。1418周歲的青少年對社會的認知和判斷能力欠缺,自我保護能力不足。一些過早輟學的社會閑散青年經常聚集在學校門口,拉幫結派,這既容易讓未成年人受到誘惑、利用,成為共同的犯罪主體,又容易讓他們在犯罪中成為“替罪羔羊”乃至受害者。這是這一時期的未成年犯罪不同于普通犯罪的顯著特征。

 

(二)1825周歲青年違法犯罪的特點。

 

1、從犯罪手段分析,日趨成人化和科技化。1825周歲的青年人具有更加旺盛的精力和沖動的性格特點,他們逐漸脫離學校步入社會,受到一些警匪電影和不良社會風氣的影響,在實施暴力型犯罪時往往手持刀具,不考慮自己的行為可能帶來的嚴重后果。此外,在青年人的侵財類案件中,他們依仗自身較為豐富的社會經驗,犯罪手段越來越科技化。通訊工具上使用手機和對講機, 代步工具上使用摩托車或轎車,還有利用網絡等先進技術實施犯罪行為,極具反偵察能力。例如我院審結的一起“王某、程某利用編電腦程序截取網銀余額的盜竊案”。

 

2、從犯罪類型分析, 日趨多樣化。2010年以前,我院審理的青年犯罪案件多以搶劫、盜竊等侵財類犯罪為主。2010年之后,則逐漸出現強奸罪、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等其他類型案件。經統計發現,近年來青年犯罪集中表現為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人身、民主權利罪、侵犯財產罪和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罪這四類。

 

3、從犯罪次數分析,再犯比例明顯居高。1418周歲曾經因為犯罪被判處刑罰的未成年人,在出獄后往往因為前科劣跡、無一技之長等原因無法順利融入社會。家庭情感的淡漠,加之經濟生活的壓力,讓這些本就不算成熟的青年人飽受煎熬。因此,他們中的部分人會選擇重新犯罪,形成一人多次犯罪,舊犯帶動新犯的惡性循環,有些甚至犯罪多次構成累犯。

 

4、從犯罪主觀意識分析,間接故意和過失犯罪居多。大多數青年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并沒有特別明確的犯罪目的和主觀故意。他們通常是基于報復心理或意氣用事,而置他人的生命、財產于不顧。一方面,法制觀念的淡薄讓他們根本無法預知自己行為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因為自己的疏忽大意輕信不會發生嚴重的后果。這些直接導致他們構成間接故意或者過失的犯罪。此外, 事先沒有犯罪故意的沖動性犯罪或稱激情犯罪在青年犯罪中也占很大比例。例如轟動一時的“藥某某殺人案”。

 

三、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成因。

 

(一)1418周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原因

 

1、未成年人自身的生理和心理原因

 

1418周歲的未成年人正處在“心理上的斷乳期”,又為“情感急風暴雨期”。在這個階段, 他們生理發展迅速, 獨立意識增強, 力圖擺脫對父母的依賴。他們對人生的設計、未來的憧憬開始有自己的主張和幻想。但對事物往往只看到表面,并且思想單純, 理性意志薄弱, 逞強好勝心切, 容易偏激, 沖動起來不計后果。對困難和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較差, 遇到失敗和波折很容易灰心喪氣, 情感悲觀低落, 甚至自暴自棄,走上報復社會的違法犯罪道路。

 

2、未成年人的家庭環境原因

 

據我院統計資料顯示,容易導致青少年犯罪的家庭有以下幾種類型:失和型家庭、失教型家庭、溺愛型家庭。在審理中發現,青少年罪犯多來自農村等經濟欠發達地區,父母長年在外打工,或雖在家務農及從事體力勞動,但對子女均疏于管教,缺乏正確的引導和良好的學習環境。因此,這個群體的青少年罪犯表現為少年時期在學習上普遍厭學、輟學,逐漸脫離家庭、學校的約束和教導,與社會閑雜人員廝混,長期耳濡目染,從而走上犯罪道路。

 

3、未成年人的學校教育原因

 

現在的多數學校重智育輕德育, 片面追求升學率, 放松對學生的道德思想教育, 忽視對學生心理健康的關注和對健全人格的塑造。致使部分學生數理化成績很高,心理素質和道德品質卻偏差,一旦遇到不良社會環境的影響就容易走上犯罪道路。而且,現階段我國各級學校教育模式以大班教育為主,無法切實關注各個青少年的性格差異,從而導致部分青少年因為性格的缺陷誤入歧途。

 

(二)1825周歲青年違法犯罪的原因

 

1、 青年人在情緒控制與意志力方面仍存在缺陷

 

健康正常的情緒情感是人與人進行有效交流的必要條件,消極的情緒會對人的行為產生不良影響,破壞人與人之間的相互理解。一些過早輟學的青年人,無法學會合理控制自身情緒,在遇到矛盾時無法順利化解,反而會使矛盾激化,進而產生不必要的犯罪行為。這部分青年人在意志力的控制上也存在著明顯的缺陷,例如:遭遇挫折時意志力薄弱,自卑感強烈,逃避困難,喪失克服困難的勇氣和自信,這時若遇外界的不良誘因,很容易使其行為偏離正確方向。

 

2、社會管理缺位對青年人的影響

 

對于此年齡階段的青年,已逐步脫離家庭和學校,社會將其當作成年人對待,但相應的保障措施卻相對缺乏。此外,大量外來青年涌入城鎮后,城鎮原有的生產、生活設施已不能滿足其生活需要,導致這部分青少年群體處于社會底層,生活貧困不盡如人意。加之政府部門在暫住人口的管理上雖制定了不少的規章,但實際操作中還有很多漏洞。外來青年流動性強,沒有固定的住所,相關部門難以及時確切掌握其轄區內外來人口受教育程度和就業生活等現狀,這就造成對這個群體缺乏必要的約束,不良閑散人員伺機臨時起意,聚眾鬧事、作案。

 

3、社會不良風氣和復雜文化市場對青年人的影響。

 

當前社會,一些不正之風和社會丑陋現象逐步滲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極端的個人主義、享樂主義、拜金主義、性解放的思想,嚴重侵蝕著我國青少年。由于文化產業缺乏嚴格的管理控制,不良文化在社會泛濫,無數充滿暴力、淫穢內容的書籍、音像制品甚至網絡游戲不斷流入社會,娛樂場所管理不到位,這些對于生理發育逐步健全、好奇心強的青年人而言無疑是極大的誘惑,進而引發犯罪。

 

四、本院關于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所做的工作及成效

 

(一)堅持職能延伸,完善青少年刑事案件審判保護機制。

 

在涉及1418周歲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理中,我院嚴格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則,致力于開展庭前、庭中、庭后“三項延伸幫教”工作,切實維護青少年訴訟權利。即:庭前重“調查”,通過社會、學校、家庭多方位調查,了解青少年罪犯的性格特點、家庭情況以及社會交往,在分析犯罪成因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制定幫教計劃。 庭中重“教育”,法官在案件審理中采取疏導、啟發相結合的方式,幫助青少年罪犯認清行為的違法性質和所應承擔的法律后果。庭后重“幫教”,在案件審結的同時,立即對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進行封存,充分保障其隱私。對送交執行的青少年罪犯,不定期的到少管所等服刑場所進行回訪。對適用緩刑、管制等非監禁刑犯,通過與檢察、公安、司法行政機關等相關部門通力協作,實現社區矯正的順暢銜接和良性循環。同時建立同社區、家長、矯正對象的聯系機制,及時了解青少年罪犯的思想動態、悔罪表現等,形成法院、社區、家庭共同教育青少年罪犯的整體合力,防止他們重新犯罪,幫助其順利回歸家庭、社會。

 

例如在2013年度審結的楊某某盜竊案中,我院刑事審判庭的法官們在庭前開展認真細致的調查工作,多次走訪家庭、學校、社區等地,了解其成長經歷、犯罪原因、監護教育等情況。特別是在法庭審理階段,承辦法官以“圓桌審判”的獨特模式,結合溫暖感化法、耐心說服法等多種形式,在充分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隱私的同時,把法制教育與情感教育融為一體。庭審之后,承辦法官更是與校方簽訂“復學安置幫教協議”、與家長簽訂“緩刑監管保證書”,切實保障未成年罪犯向學校、家庭、社會的正常回歸,真正實現“寓教于審,審教結合”的法治目標。

 

(二)堅持法制宣傳,積極推廣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設。

 

我院采取“內外并舉”的教育、預防措施,在部門內和各鄉鎮學校、社區分別成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并針對1418周歲青少年的預防、教育問題,與學校合作簽訂“零犯罪學校”共建協議,針對1825周歲青年人的幫教、挽救問題,與社區合作簽訂“零犯罪社區”共建協議。此外,法律服務團隊的志愿者采用“請進來、走出去”相結合的方式,一方面邀請各年齡階段的青少年代表在“法院開放日”參觀少年法庭,參與模擬庭審;另一方面利用節假日深入學校、社區開展“法制進校園”、“法制進社區”的宣傳活動。同時,我院充分利用人民法官擔任法制副校長的專業優勢,定期開展“庭審進校園”、“案例專題報道”等活動。通過以案說法,融情于法的宣講形式,從小培養1418周歲青少年的法律素養,切實教育引導青少年自覺遵守、維護法律。

 

(三)堅持人文關懷,以“節日慰問”、“愛心熱線”、“督促令”等形式,彌補留守青少年情感溝壑。

 

據統計資料顯示,我院2010-2013年度審結的552名青少年罪犯中,82%的涉案青少年曾具有“留守兒童”的成長經歷。因此,我院將目光聚焦到留守兒童這一特殊群體,以達到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目的。我院于2010年開始相繼在官灘鎮、管鎮鎮、河橋鎮等地設立留守兒童法制教育基地,其中在河橋鎮黃龍村設立的法制教育基地是省內第一家山區留守兒童教育基地。針對留守兒童普遍存在的性格、心理缺陷,法官們堅持到家中走訪、到學校看望,了解他們的生活及學業情況,努力結合家庭、學校、社會三方力量為其解決生活、學習中的實際困難。春節、兒童節、端午節、中秋節4個節日和家庭、學校2個地點組合成的“4+2”慰問機制,搭建起法官與留守兒童之間的連心橋。對于部分家庭情況極其困難,且親屬無監護能力的留守兒童,法官們以發放“愛心聯系卡”的方式實行“一對一”重點幫扶。此外,通過與學校的細致溝通,我院在河橋鎮中心小學設置了首部“愛心專線”,以此架起留守兒童的親子溝通橋梁。

 

今年起,我院更是積極探索一種新型的幫扶模式,旨在督促父母切實履行自身義務,從根源上緩解留守兒童的“親情饑渴”。法官們深入校園,積極組織“給爸爸媽媽的一封信”、“向爸爸媽媽說出心愿”等一些列關愛活動。同時,我院基于《婚姻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向黃花塘鎮中心小學的謝佳兒(化名)的父親發出了全國首張履行撫養義務《督促令》。該《督促令》的發布受到中央電視臺、《新華日報》、《揚子晚報》、《新華網》、《江蘇法制報》等多家媒體的爭相報道,為今后留守兒童的權益保護開辟了新的思路。

 

(四)堅持溝通聯系,積極推動青少年保護“社會一條龍”的聯動體系建設。

 

一是加強內部溝通。定期召開關愛青少年成長工作例會,制定工作計劃,對近期受理的涉少案件進行重點研判,分析法院在法庭審判和庭后幫扶中存在的問題。

 

二是加強外部溝通。我院以家庭教育為基石,院校共建為平臺,社區矯正為重點,與全社會各部門密切配合,充分發揮各界職能,廣泛參與青少年保護的社會綜合治理。在受理涉少案件的前期,就及時與共青團、婦聯、關工委、未保委、教育系統等單位取得聯系,利用“五老”等社會力量,做好對青少年罪犯的調查、幫教工作。在審理過程中,加強與公安、檢察、司法等機關的司法聯動,形成青少年保護的“一條龍”體系,達到全力預防、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目的。

 

通過對上述工作持續有效的開展,2014年度上半年來,我院共審結青少年罪犯65人,同期相比已下降19人。其中14周歲至16周歲的2人,占青少年犯罪人數的3%16周歲至18周歲的15人,占青少年犯罪人數的23%18周歲至25周歲的48人,占青少年犯罪人數的74%。其中具有“留守兒童”成長經歷的青少年罪犯比例從以往四年的82%,下降為26%。綜上可見,我院多年來關注重點青少年群體,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已經收獲實效。

 

五、關于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建議和對策。

 

青少年違法犯罪已經成為影響家庭和睦、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法院作為審判、幫教青少年罪犯的前沿陣地,在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工作中肩負重任。但該項工作的開展不能僅僅依靠一家之力,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及全社會的共同關注和密切配合,從而形成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合力。我院現針對如何進一步推進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一)對預防和減少1418周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建議和對策。

 

1、建議家庭重視對未成年人的心理關注和道德教育

家長作為孩子的終身教師,家庭教育無疑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線。良好的家庭教育能夠引導孩子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有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首先,家長要規范自身言行,用正確的方式教育未成年人。在充分理解孩子的基礎上,引導他們學會辨別是非,學會尊重自己和愛護他人。其次,家長要努力維護家庭的完整,營造良好的家庭氛圍,增強與未成年人間的交流,做到:時間有保障、形式要對等、方式講民主、內容要健康。

 

2、建議學校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

 

學校是未成年人學習、成長的主要場所,因此對教育部門而言,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是責無旁貸的。法制教育要切實貫徹到教學的方方面面,各學校在嚴明校風校紀、抓好素質教育的同時,還要將法制

 

教育納入教學計劃,融入到學生的課堂內外。例如,學校開展法制教育公共課,讓學生了解基本法律常識和犯罪危害,從心理上起到預防作用;班級定期組織觀看普法教育影片,并適時組織法律基礎知識考試,考察學生對法律的熟知程度;學校設立未成年人心理咨詢室,對于那些心理發展異常或有違法犯罪傾向的學生,學校不能進行公開批評、嚴厲處罰,更不能不聞不問,完全放任,要將學生及時送到心理咨詢室對其進行一對一的心理教育,預防犯罪行為的發生。

 

3、建議司法機關對青少年適用輕緩型處罰措施。

 

當前經濟快速發展、社會矛盾日益,我院刑事案件逐年遞增,而青少年違法犯罪作為其中的重要部分難免同步增長。法院作為審判機關,秉持著不訴不理的審判原則,要達到降低青少年犯罪率的根本目的,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在偵查及審查起訴階段的工作不容忽視。

 

第一、從《行政法》到《刑法》都對青少年違法犯罪作出了處罰規定,例如:警告、罰款、拘留、拘役、有期徒刑等。在刑法和行政法等交叉環節的處罰措施中,對于部分主觀惡性較小,社會危害性不大的未成年違法者,可以采取警告、罰款、拘留等措施而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建議公安機關盡量采取行政處罰措施。根據個案情況,綜合各方因素,認為不宜采取刑罰措施而采取行政處罰較合適的,建議公安機關一律采取行政處罰措施。

 

第二、對一些典型的未成年人輕罪案件,建議檢察機關盡量實行附條件不起訴制度,從而既達到法律的懲罰、教育目的,又避免刑事審判程序給青少年違法者帶來的不良心理、生活影響。

 

(二)對預防和減少1825周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建議和對策。

 

1、建議司法部門做好已犯罪青少年的矯正和改造工作,避免其再次犯罪。

 

對于那些游走于犯罪邊緣的青年人,司法機關要建立健全社區矯正制度來預防他們走上歧途。對于那些輟學在家尋釁滋事的青年人以及初犯或者過失犯,司法機關可以安排具有專業水平和管理經驗的人員對他們進行教育管理,給予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全國社區預防體系的建立,不僅能夠有針對性的開展社區矯正工作,關鍵在于一方面能夠讓青年在犯錯后受到應有的懲罰,另一方面又不至于脫離社會再次犯罪。

 

2、建議公安機關、檢察院完善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偵查、審查機制。

 

公安機關的偵查部門應結合部門職能特點,指定業務精通、責任心強、熟悉青少年特點、善于做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的警員專門承辦青少年犯罪案件。檢察院公訴部門對移送審查起訴的未成年嫌疑人應當確保證據的客觀性、真實性和合法性,并主動和該未成年嫌疑人的家庭、學校、社區居委會聯系,做好法制宣傳和幫教工作,在綜合案件事實和證據的基礎上做出起訴、不起訴或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控告申訴檢察部門在受理舉報線索和接待控告、申訴時,應優先處理涉及青少年罪犯的案件,并及時移送相關部門。復查青少年罪犯的刑事申訴案件,應當直接聽取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陳述或 辯解、認真審核、查證案件線索和有關證據,查清案件事實。

 

3、建議社區、村居、企業及其他社會組織積極參與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

 

社區、村居等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對于青少年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有著重要影響。同時通過開展各種家庭教育培訓,幫助家長特別是年輕家長提升自我素質和家教水平,有利于構筑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線。企業單位強化青年務工者的管理、服務,幫助吸納具有一技之長的閑散青年,有助于化解社會矛盾,為青年提供生活所需,避免因經濟困頓、心理落寞引發各類違法犯罪。其他社會組織應積極發揮各自作用,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提供適合青年群體的法律咨詢,引導其崇德明法,遠離犯罪。

 

4、建議政府凈化社會文化生活。

 

不良文化尤其是色情文化和暴力文化,不僅僅會敗壞社會風氣,而且會助長犯罪,尤其是青年犯罪的發生。因此,就需要黨和政府在大力禁止色情、暴力文化制作、傳播的同時,嚴格把好質量關,著力剔除文化產業中的不良因素,整頓文化市場。

 

5、建議政府改善青年群體的就業狀況

 

目前我國青年人的就業狀況令人堪憂,尤其是早年輟學,無一技之長的青少年就業狀況更不容樂觀。據調查,很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都是待業或無業的青年,這些人整日無所事事,生活無來源,勢必去偷、去搶。因此,黨和政府應當采取更加靈活的政策,廣泛開展職業培訓,努力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加強社會就業保障,努力給青年群體創造一個更加寬松的就業環境。此外,政府應加強地區間就業信息的溝通、協調,對務工人員的流動進行調配、管理,對人力資源進行合理配置,避免因務工人員盲目無序流動而給社會帶來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