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法院保全組自5月份成立以來共保全各類案件113件,保全金額達1117800萬元,已在減輕審判工作壓力及時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等方面起到積極作用。

 

溧水法院針對審判任務重保全花費時間長的情況,抽調了能拋得開家庭事務的四名干警從事訴訟保全工作,保全組干警起早摸黑,走南闖北,根據審理法官意見和當事人的訴求,認真做好保全工作。并對當事人因客觀原因提供不了明確的保全對像的情況下,拓展保全領域,與當事人研究保全方案,就被保全人公司、個人所在地、公司業務性質等資料進行分析,到人民銀行、工商、稅務等部門調取保全線索,依法進行保全,并取得了較好效果。

 

有位承辦法官講:過去每個月光保全至少要花費一個多星期的時間,開庭了法律文書來不及寫,現在不保全了時間節省了,結案快多了;一位律師這樣評價:過去沒有保全組,在保全對象不明確的情況下,案件承辦人員沒有過多時間查找線索,有的保全就做不了,現在有保全組了,保全相對容易些了,事實上通過保全,多數案件都能順利解決,不是撤訴就是調解,節省了不少審判資源還便于當事人之間矛盾的化解;有位當事人講:法院沒有保全前,我們多次與被告上門交涉,被告理都不理。通過訴訟保全,被告沒兩天就主動上門協調,而且態度和效果都很好!

 

當然保全組時間成立不長,也存在著保全案件多、保全亂、保全不及時、保全案件交接不暢通等問題。面對這一問題,院領導要求保全組采取案件分流、保全按保號順序、定期交接等措施,經過兩個月的工作實踐和改進,現保全工作趨于良性循環。我們也希望審判業務庭在提交保全裁定的同時,能附全保全申請人的聯系方式,以便接受其意見和監督,提高保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