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723上午,如皋市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內旁聽席坐了一群橄欖綠70余人,他們是江蘇邊防總隊如皋邊檢站的官兵戰士,到庭旁聽一起受賄案,接受現場法制教育。

 

被告人程某,原先后擔任某物業公司副總經理、城管執法大隊大隊長、公用房產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副場長、黨支部書記等職務。其于2009年至2014年期間,利用其職務之便,在工程矛盾協調、工程驗收、廣告管理、房屋違建、維修、渣土、碎磚運輸管理上,為他人謀利益,先后12次收受他人賄賂,合計人民幣205100元。案發后,被告人程某于2014317向中共如皋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并退出部分贓款。2014325經如皋市人民檢察院決定刑事拘留,后被轉逮捕。

 

法庭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程某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受賄罪。被告人程某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合議庭合議后,當庭判決,被告人程某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并處沒收個人財物三萬元。未退贓款繼續追繳,上繳國庫。

 

該次活動經如皋市人民檢察院事先聯系,將組織南通邊防武警旁聽法庭審理,進行職務預防犯罪教育。刑庭精心組織,組成精干力量,挑選適合案件,做好庭前準備,如期進行庭審,完成了一堂深動立體直面的法制教育課。

 

江蘇邊防總隊如皋邊檢站在如皋市國家一類長江口岸,承擔6個碼頭、9個泊位的出入境邊防檢查任務。閉庭后,武警官兵均表示庭審以鮮活的案例教育意義直觀、深該,能夠凈化心靈,增強拒腐防變的決心,構筑起反腐倡廉的民理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