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轉變執行作風,踐行司法為民,江都法院立足執行工作實際,化被動為主動,創新開展六個“上門”零距離工作法活動,用心打通執行服務最后一公里,就地化解涉執矛盾糾紛,使執行更接地氣,服務更有底氣,為民更揚正氣。

 

上門立案。充分利用訴訟服務中心的導訴功能,創建流動立案窗口,針對老、弱、病、殘等行動不便的當事人和偏遠、交通不便的群眾打開綠色執行通道。只要符合條件,當事人即可撥打立案專線進行預約申請,指導準備立案材料,快速上門當場辦理相應手續。

 

上門送達。堅持程序優先原則,執行人員主動攜卷下鄉,走進田間地頭、農家小院、百姓家中,現場送達法律文書,充分保障當事人訴權,向其耐心闡明法院的執行程序,告知其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并利用送達間隙做實雙方當事人思想工作,主動進行協調。

 

上門調查。在受理案件后,立刻擇機開展上門調查,盡快調查清楚被執行人經濟和家庭狀況,走訪鄉鎮政府部門、派出所、司法所、村組、居委會、親友,如實獲悉被執行人名下財產和履行能力,為后續推進執行進程夯實基礎。

 

上門匯款。對路途遙遠、交通不便、年老體弱、生活困難的弱勢申請人,執行到位的案件款原則上親自上門辦理轉賬手續,積極為當事人訴訟便利消除梗阻、清障解難,最大限度的減輕群眾訴累,彰顯司法的人文關懷。

 

五是上門回訪。主動對信訪當事人進行上門回訪,切實幫助解決反映的合理信訪訴求,及時向當事人反饋未結、未執的正當原因,將生活相對困難的申請執行人作為重點幫扶對象,定期慰問,結對救助。開展案件滿意度回訪調查,全面聽取當事人對執行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執行工作。

 

六是上門宣傳。加大執行信息公開,構建執行護航工程,以生道執行、一線釋法傾力扶助轄區企業爬坡過坎、轉型升級。主動深入基層開展法律宣講活動,并現場答疑解惑,弘揚誠信,真正讓人民群眾信任法官、信賴法院、信服裁判,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配合執行工作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