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建軍節前夕,記者慕名來到全國雙擁模范城——江蘇省海門市。這里東臨黃海,南依長江,素有“江海門戶”之稱,國防地理位置顯要。

  連日來,記者進軍營、訪軍屬、看現場,耳聞目睹了一個個海門市人民法院法官擁軍優屬的故事,親身感受了這里濃郁的司法擁軍氛圍。

  海門法院院長潘建告訴記者,海門是革命老區,有著擁軍優屬的光榮傳統,是紅十四軍的發源地之一,20年前就獲得全國雙擁模范城榮譽稱號。這些年來,法院領導班子換了一茬又一茬,但擁軍優屬的傳統接力相傳。最近,江蘇省軍區、南京軍區、解放軍軍事法院等多家單位領導親臨海門法院考察調研,稱贊他們擁軍優屬工作抓得好、做得實。

  呂先景將軍贊:“法院訴前調解幫了大忙!”

  今年3月12日,江蘇省軍區政治部主任呂先景將軍帶隊專程到海門法院調研涉軍維權工作。呂先景一行實地參觀了涉軍維權審判庭、涉軍維權辦公室后,稱贊:“海門法院涉軍維權起步很早、起點很高,工作很有力,成效很明顯。”尤其是得知海門法院為駐地部隊化解了多年懸而未決的界址問題時,呂先景給予了高度贊揚:“法院訴前調解幫了大忙!既有力維護了軍隊合法權益,又維護了軍民和諧關系,這些做法值得在全省推廣。”

  在解放軍駐海門某部,梁建新副政委指著營房外一塊訓練場告訴記者,這里原先是村民搭建的一些違章建筑,一度成了困擾部隊的棘手問題。如果強制把村民趕走,擔心矛盾激化,影響軍民關系;如果長期擱置,訓練場又難以擴建。去年,海門法院法官來部隊開展法律講座,該院副院長陳旭東了解這個情況后,讓部隊提供營房界址的檔案資料。一周內,該院便啟動了涉軍案件訴前調解。

  陳旭東說起這個案件的處理經過,記憶猶新。當時正值夏季,烈日炎炎,他帶著3名法官到4戶搭建違章建筑的村民家中協調。一開始,村民對抗情緒激烈:“部隊這么多年都沒有把我們趕走,這塊地又不是你們法院的,你們管什么閑事?如果要搬,也要按照拆遷的標準補償。”

  為了妥善化解矛盾,法官們走訪老村長了解營房土地與村集體土地的原有界址位置。法官們拿著《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給村民講解軍用設施用地不容侵犯、擅自占用要追究法律責任的法條。面對法律和事實,4戶村民終于接受了法官的意見,與部隊達成協議:10日內無條件拆除違章建筑,歸還部隊土地。

  記者了解到,海門法院建立涉軍維權“1234”長效機制,近五年來,107件涉軍維權案件在訴前得到解決,累計為駐軍及軍人軍屬挽回經濟損失數百萬元。

  郭禮云將軍贊:“海門法院涉軍案件合議庭讓人耳目一新!”

  今年4月29日,解放軍軍事法院和南京軍區政治部組成聯合調研組,專程到海門法院調研涉軍維權工作。南京軍區政治部副主任郭禮云將軍一行考察了海門法院“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合議庭”,翻閱了卷宗材料,與法官們促膝交流。郭禮云說:“海門不愧是南京軍區涉軍維權的一面旗幟,是中央政法委、總政治部聯合表彰的先進單位。特別是成立涉軍維權案件專業合議庭,在涉軍案件中聘請現役軍人為陪審員,堅持快立、快審、快結、快執行、快回訪和立案、調解、判決、執行四優先。這些做法很扎實,很有成效,讓人耳目一新!”

  記者走進海門法院立案大廳,“軍人軍屬優先”幾個大字十分醒目。來到涉軍維權專業合議庭,一面落款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政治處贈送的錦旗映入眼簾,上書“涉軍難案,及時維權”八個大字。

  該院民一庭庭長陸艷告訴記者,這是一起交通事故疑難案件當事人所在部隊贈送的。海門某針業公司搬遷,將搬運任務發包給小柳,小柳借用針業公司的叉車,雇請小兵駕駛,又雇請老朱負責搬運。小兵將叉車停放在針業公司,沒有拔出鑰匙,在針業公司當學徒工的小沈(15周歲)擅自駕駛,把正在廠區內行走的老朱撞倒,致老朱當場死亡。

  老朱的兒子小剛在部隊服役,聽到這個消息后悲慟欲絕。因事故賠償問題,小剛將針業公司、小柳、小兵、小沈四方當事人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四方相互推卸責任。海門法院涉軍維權合議庭的法官們辨法析理:針業公司錄用童工違法,又對童工疏于管理;小兵作業完工后未拔鑰匙,具有過失;小沈擅自開啟叉車,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未成年人民事責任應由其監護人承擔;小柳是小兵的雇主,又是叉車的承租人,對叉車和小兵的行為負有管理責任。經法官對法律責任的條分縷析,四被告當庭與原告達成了和解協議。

  據統計,該院近三年來審理了50多起涉婚姻、道路交通事故、孩子撫育等軍人軍屬案件,所辦結案件沒有一起被投訴,沒有一起矛盾激化,滿意率達100%。

  南京軍區軍事法院院長唐勇在調研中說:“海門法院我來過多次,每來一次都有新的感觸,經驗鮮活,做法實在,解決問題到位,值得稱贊!”

  童世平將軍贊:“軍營法律文化建設,對于提高部隊戰斗力意義重大。”

  2011年,全軍軍營法律文化推廣現場會在駐海門某部隊召開。時任解放軍總政治部副主任童世平上將參觀海門法院協辦的軍營“法律文化園”后說:“軍地共建‘法律文化園’,值得學習和肯定,軍營法律文化建設,對于提高部隊戰斗力意義重大……海門法律擁軍,值得在全軍推廣!”

  在解放軍駐海門某部,記者在副政委梁建新陪同下,參觀了軍營“法律文化園”。踏上園中的林蔭小道,記者看到,各式各樣的景觀石記載著“子產鑄刑鼎”、“約法三章”等法律典故;“法在我心中”長廊里,造型別致的燈箱整齊排列,書寫著憲法、兵役法、國防法等法律條文。

  在這里,記者還聽到海門法院副院長吳學權現場解答現役軍人涉法疑慮的一個個故事。采訪中,許多官兵都深有感觸地對記者說:過去,總覺得法律離自己很遠,現在感覺法律時刻就在身邊!

  最近,解放軍軍事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劉仁獻大校在海門調研后稱贊:“法院送法到軍營活動既為官兵的健康成長提供了豐富的法律營養,又在軍地、軍民之間架起了共建橋梁,體現了濃濃的軍民魚水情。”

  在離開海門前,記者采訪了海門市人武部政委汪國軍。他興奮地告訴記者,2009年,海門法院被中央政法委、解放軍總政治部表彰為江蘇省縣級市唯一的“全國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工作先進單位”,《人民前線》報刊發該院先進做法后,南京軍區政治部以文件形式轉發推廣經驗。今年,江蘇省軍區將海門市涉軍維權工作列為年度重大典型,力求在更高層面宣傳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