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印象中,這類涉及傷殘的民事賠償事故,沒有半年時間是很難解決的,沒想到第一次過來,就得到了圓滿的處理結果,之前的種種擔憂總算可以放下了。”外來務工青年小陳拿著賠償協議感慨道。

 

2012年小陳騎電動車與私家車發生碰撞,2014年傷愈后經鑒定構成十級傷殘。20146月小陳來到虎丘區事故處理中心協商處理賠償事宜,當天就和肇事車主達成了賠償協議并很快拿到了近10萬元的賠償款。但小陳覺得自己并不盲目,他簽協議之前分別咨詢了交警、人民調解員、法官,幫他計算了具體的賠償項目和金額。肇事車主對這個協議簽得也很放心,因為他拿了小陳的醫療票據并咨詢了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也確認了賠付數額。

 

據悉,至2013年底蘇州機動車保有量已突破263萬輛,公安部門年接處各類道路交通事故超過30萬起。道路交通事故在給公眾帶來人身、財產損害的同時,也占用了大量的社會資源,許多市民對繁瑣的糾紛處理流程感到困擾。為此,虎丘法院聯合區交巡警大隊、司法局、蘇州市保險行業協會建立“四方共建”機制。在虎丘區交通事故處理一站式服務中心,法院設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派駐專職法官和書記員,負責審理涉及交通事故的民事訴訟案件并提前介入交通事故的民事調解;3名專職調解員以“老娘舅”的身份積極妥善化解交通事故民事糾紛;2名市保險行業協會工作人員常駐中心工作,解決了以往交通事故中,車主因不了解保險公司賠償額度而難以達成調解協議的難題;中國人保等主要保險公司設立快速理賠窗口,及時為當事人辦理理賠服務。

 

據虎丘法院民一庭副庭長王耀華介紹,當事人可以通過咨詢保險公司、法官、交警等多方主體,既可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又可以最大限度地打消當事人疑慮,提高調解成功率。進入訴訟后,相關保險公司派員工全程參與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案件的庭審,當場確定理賠數額。調解協議一旦簽訂,保險公司即將理賠金打入法院賬戶,法院再將錢及時支付給原告。這樣,原告可迅速拿到錢,被告也省去了理賠之苦。

 

2014年上半年,虎丘區交通巡警大隊事故中隊接處的交通事故約2.1萬起,其中0.7萬起進入調解流程,僅有281件最終進入法院訴訟程序,訴前調解率高達98.7%。進入訴訟的道賠案件調解率達到62.97%,自動履行率超過95%,為當事人拿到賠償款336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