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做好預備法官培養工作,不斷提高預備法官的司法能力,太倉法院綜合考慮預備法官崗位特點、個性特征等因素,積極創新舉措,堅持“規定動作”與“自選動作”相結合、現場教學與庭后評議相結合、提高裁判能力與群眾工作能力相結合,通過信訪接待、個案指導、庭審觀摩、集中討論、現場點評多種方式,不斷提升預備法官的庭審駕馭能力、裁判文書制作能力和群眾工作能力。

 

堅持“規定動作”與“自選動作”相結合,配強指導老師。嚴格按照省高院要求,正式發文任命參加培訓的干警為見習助理審判員,賦予其審判、執行案件的資格。根據每位預備法官的實際情況,在其實習的部門指定一名具有豐富審判實踐經驗和扎實法學理論功底的指導法官,一對一傳幫帶,并制作了《預備法官備案登記表》,通過庭前指導、庭審講評、庭后點評等舉措教授審判經驗,從庭審駕馭、證據分析確認、調解技巧、法律文書制作、法律適用等方面提示、檢查、督促、點評,為預備法官更好地開展審判工作把好關、指好路。

 

堅持現場教學與庭后評議相結合,提高審判能力。為使預備法官參加庭審實踐與導師現場指導和傳授經驗相結合,太倉法院要求每位預備法官在實習期間開好“一簡一普”兩個觀摩庭,組織開展庭審觀摩、集體討論、現場點評等教學活動。通過三同步錄像,所有預備法官和相關指導老師討論點評。對于庭審過程發現的問題主動指出,增強了預備法官對庭審活動的感性認識,大大提升了實習指導的效果。

 

堅持提高裁判能力與群眾工作能力相結合,提高息訴水平。要求預備法官接受案件審理和接待信訪的雙鍛煉。讓預備法官正式辦案之前就零距離接觸信訪群眾,傾聽信訪群眾心聲,以期更好了解群眾對司法的期待,提前樹立信訪意識。在走上審判崗位之后,更能基于公平公正的立場,以具備的法律知識和最大的良知來進行裁判,不僅可以有效預防和減少涉訴信訪量,更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