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法院以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轉作風、強管理、樹形象”活動為契機,全面加強審務督察工作,實現了審務督察工作的規范化、常態化。該院通過開展審務督察工作,進一步增強了全院干警的文明執法意識、接受監督意識、自我改正意識和遵章守紀意識,提升了審判質效,法院和法官的司法形象得到進一步提升。

 

加強領導強化職能。將審務督察作為加強隊伍建設,提升法院形象的重要工作之一來抓。黨組書記、院長宋長琴親自擔任審務督察領導小組組長,并多次帶領工作人員深入基層法庭和庭審現場指導督察工作,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韓云龍兼任審務督察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每次都參加督察活動,監察室作為督察工作的組織部門,具體履行督察職責,保障了審務督察工作的全面展開。

 

做好“兩個結合”。將開展審務督察活動與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轉作風、強管理、樹形象”活動有機地結合起來,防止講形式走過場。每周由值班院領導帶隊、紀檢監察室參加開展督察活動,對每次督察情況進行記錄和攝像,實現了督察工作的常態化管理。

 

明確督查范圍時間和方式。將督察工作重點放在司法作風上,把重心放在庭審、立案、執行等群眾最關心、最容易出問題的崗位上,督察內容包括執行規章制度、工作紀律、審執紀律、環境衛生、庭審著裝、司法禮儀、信訪值班等方面,做到時間、人員、地點全覆蓋,每周至少督察2次。督察采取現場查看、觀看庭審、不定期抽查等方式。

 

建立定期通報制度。由值班領導對每周開展督查的情況及時分析匯總,并在下周一班前會上進行通報。紀檢監察部門對督查發現的問題一律實名通報,并嚴格按照規定處理,使全院干警進一步增強了接受督察、自我約束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