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綱要”的要求,丹徒法院于近日出臺“三評查”工作實施意見,在現有基礎上對案件評查范圍、方式及評查標準作了進一步規定和細化,努力提升審判質量,提升隊伍素質,提升司法公信。

 

升級庭審考評。該院一改以往由承辦人選擇案件、考評組現場考評的模式,充分利用司法公開平臺及庭審“三同步”功能,各業務庭每月對自辦案件隨機抽取2件進行自評,內部評議交流,交審管辦備案;院考評組每月從全院庭審錄像中隨機抽取,由考評組成員在一周內自行觀看評分,將歸納匯總的問題意見反饋給各業務庭,進行專題點評,提出整改措施。

 

完善文書評查。審監庭將裁判文書作為每月歸檔案件的評查重點,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上級法院發改的錯誤裁判文書、本院再審改判、撤銷的法律文書及信訪反映強烈經評查存在問題的法律文書、常規卷宗評查中發現的錯誤或瑕疵文書,要求承辦人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梳理,認真反思,寫出書面總結,召開專題通報會,在全院范圍內杜絕出現類似錯誤和問題。

 

強化庭審觀摩。為提高庭審質量,該院擬組織業務條線全體人員開展庭審觀摩活動。采取承辦人自薦、業務庭推薦、考評組決定的方式確定公開庭。同時結合該院院、庭長辦案制度,充分發揮院領導的帶頭示范作用,開示范庭,寫樣板文書,率先接受評查,以幫助審判人員尤其是年輕法官快速提高庭審規范化水平和庭審駕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