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通州區法院在南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正場村村委會對一起古稀老人離婚案件進行巡回審理。朱 旻 攝

  聽說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開展“四到村居”工作模式有兩年多了,已成為當地獨具特色的便民、愛民、護民司法服務品牌,記者決定前往一探究竟。

  第一現場

  7月31日清晨8時45分,蟬鳴聲聲,驕陽似火。記者跟隨通州區人民法院張芝山人民法庭法官孫進驅車近20公里來到正場村村委會。

  村委會會議室擺放的幾張桌子成為簡易審判臺,周圍準備了足夠的凳子供村民旁聽時坐,村干部還從別處搬來三臺大功率電風扇。

  走進會議室后,孫進立刻爬上桌子在墻上釘一枚鐵釘,嫻熟地掛上國徽,然后和駕駛員一起拉上“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大紅橫幅,書記員李金萍則麻利地依次擺好“審判員”、“書記員”、“原告”、“被告”、“訴訟代理人”小牌,5分鐘不到,簡易法庭布置完畢。

  當天開庭的是一起比較復雜的老年人離婚案件,當事人分別為76歲和77歲,考慮到被告身患基底細胞癌,右小腿肌肉萎縮,行走不便,法庭在立案時就決定把該案放到老人所在村的村委會開庭審理。由于原、被告此前已多次為家庭財產打罵吵鬧,攪得四鄰不安,得知該案在村委會審理的消息后,鄉親們都趕來旁聽。不但會議室座無虛席,就連窗邊也擠滿了人。

  9時整,在宣布法庭紀律、核對當事人身份、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后,庭審正式開始。

  原告吳某某與前妻生有一子二女,1975年前妻去世后,認識了大他一歲的被告吳某。1976年兩人結婚,后生了一個兒子,日子過得還算不錯。矛盾發生在2000年以后,吳某某繼承祖傳的4間平房面臨拆遷,欲分給與前妻所生的3個子女,妻子吳某自然一肚子意見。

  法庭上,吳某大倒苦水,1995年丈夫出車禍腿部嚴重骨折,是她精心服侍才讓丈夫重新站了起來。如今她自己身患重病,丈夫居然要求離婚太沒良心。而吳某某則指責妻子對他與前妻的3個子女不管不顧,對公婆不盡贍養義務,現在又對他處分繼承的祖屋橫加阻攔,兩人已為此吵鬧數年。

  現場回音

  法官到村里開庭有四個好處

  講述人:南通市高新區正場村黨支部副書記 周章濤

  今天我旁聽了我村這起老年人離婚案件的庭審過程,并參與了調解工作,親身感受到法官工作的不易。近幾年來,我村矛盾糾紛逐年增多,也有數起糾紛成訟,村里處理不下來,當事人就鬧上了法庭,法官每次都堅持到村居來調查、審理。我認為,法官到村里來開庭至少有四個好處,一是方便了群眾訴訟,村民在家門口就可以打官司,法官的“多跑腿”換來了群眾的“少訴累”。二是強化了基層法制宣傳工作。每一次的開庭都是一個活生生的法制教育課堂,村民旁聽庭審,法官以案說法,讓村民親身感受到法治的氛圍。三是有利于矛盾糾紛的就地化解。村民旁聽庭審,發表意見,有利于法官查清案件事實,形成糾紛化解的合力。四是提升了基層處理糾紛的能力。以往,我們村居干部調解糾紛中遇到的最大障礙就是對法律規定吃不準,現在法官到村里來處理糾紛,指導我們調處矛盾,可以說是為我們指了路、壯了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