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鈍化化解矛盾,還原事物本來面目,確保案件處理實效,日前,揚中法院紀檢部門邀請揚中市政法委副書記吳國彬、人大內司委主任張林、市檢察院控申科科長沈祥寶共同見證了一起投訴案件的委托鑒定工作。

 

徐某曾于201311月投訴其案在本院審理過程中的簽名被假冒,據此要求撤銷該調解書,并向市檢察院提出申訴。揚中市檢察院遂委托東南司法鑒定所對簽名筆跡進行鑒定,結論為鑒定文檢中的簽名確為徐某所寫。

 

但徐某對檢察機關委托鑒定的結論表示不服,堅稱簽名被偽造,繼續不斷上訪,并提出必須委托其他鑒定機構重新鑒定的要求。在此期間,徐某多次前往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市紀委、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鎮江市檢察院等部門反映該投訴事宜。

 

鑒于徐某反復多次無理上訪,根據市委政法委的要求,為確保此次鑒定過程的公正、公開、透明,該院決定對徐某所投訴案件中的筆跡簽名重新鑒定進行聽證,在相關部門的參與和見證下,充分聽取了徐某的想法和意見,對檢材選擇、比對樣本、鑒定機構、送檢方式等細節進行了逐一進行聽證和安排,在此基礎上又確定了送檢時間,封存了比對樣本并固定了相關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