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南京市中級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自本月開始,開展為期三個月的集中執行專項活動,全力清理執行積案,不斷推進全市法院執行工作規范化、公開化建設。

  據介紹,今年1至8月,全市法院共新收民事執行案件21126件,舊存3080件,受理案件同比上升12.02%。共執結14723件,實際執行到位標的24.53億元。本次集中執行活動的案件范圍為三種案件類型,上報最高法院擬清理的一年以上長期未結執行案件、涉民生執行案件和最高法院交辦的涉金融執行案件、當事人為公民之間、執行標的額在10萬元以下的未結執行案件、對南京經濟社會發展有較大影響的企業為系列執行案件當事人的案件。

  據了解,本次集中執行活動將加大對被執行人財產搜查力度。對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隱匿財產的,執行人員按照法律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對搜查到的錢款、房產證、金銀珠寶、古董字畫、網銀賬號等財產依法進行凍結、扣押;強制審計被執行人資產。對企業為被執行人的,要責令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大股東提供公司財務賬冊交執行法院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對拒不提供財務賬冊的,依法對其采取罰款和拘留措施,并依法追加股東為被執行人,對股東為個人財產采取查封、凍結、扣押措施。通過司法審計,嚴厲打擊“金蟬脫殼”、財產混同等利用公司法人制度逃廢債務的行為,對轉移、隱匿公司資產的公司控制人,依法追究其賠償責任。

  加強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懲戒。凡符合條件的失信被執行人,一律納入最高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將無法乘坐飛機以及高鐵動車的商務座、一等座。通過在轄區內商業中心廣告顯示屏、公交、地鐵上滾動播放、媒體曝光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費等方式,迫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對于規避執行、惡意轉移財產、抗拒執行的,將采取拘留、罰款措施,構成犯罪的,依法以拒執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