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大豐法院以促進法治政府建設作為行政審判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積極履行司法對行政的服務、監督和保障職能,推出三個延伸工作機制,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向前延伸——“大走訪主動上門事前服務。行政審判法官到行政機關大走訪,上門座談調研,為行政機關當法律參謀,努力從源頭上最大程度減少官民糾紛

 

向外延伸——“訴訟外努力化解行政糾紛。對于屬于行政爭議應當立案的案件,在立案前,積極與行政機關溝通協調,提出化解的方案與建議,力促行政機關與當事人于訴前化解行政矛盾。對于部分訴訟案件或非訴訟案件,加強對行政相對人釋法明理工作,盡力引導行政相對人通過其他方式解決矛盾爭議。

 

向后延伸——“提建議積極拓展法律服務。注重圍繞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和部署,該院將司法建議作為延伸服務的重要舉措,積極采取個案建議與類案建議相結合的辦法,及時歸納、總結帶有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及時發出具有針對性和操作性的司法建議,幫助行政機關解決在行政執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為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