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將永遠不會過于自信,以至于停止尋覓自身的偏見和成見。我祈禱,當我的法官生涯結束時,無論是明天早晨還是在三十年后,別人都會說我的工作是完美的,為人是誠實的。”25年前,當我滿懷豪情地踏進法院大門,耳畔伴著的是美國恩格爾法官鏗鏘有力的的就職演說詞。如今回望職業生涯,感悟收獲之時,卻常常會有一聲嘆息。這就是一個記憶深處我時常回想又難免嘆息的案件。

 

1997年春,我在唐閘法庭上班,每天騎自行車到人民路轉乘1路公交車往返。一天早晨,當我乘坐的公交車行到十里坊站時,上來了一個攙著78歲小女孩的老婦,我連忙起身讓座。老人抬眼道謝的同時卻沒落座,而是手牽小女孩“撲通”一聲跪在我面前。一臉愕然的我正尋思是不是哪個當事人表示感謝,耳畔分明傳來老婦的哀求聲:“陳法官,我可找著你了!我是趙林的媽媽啊!”“求求你,給我家玉兒做主啊!快,玉兒,叫法官媽媽!

 

循著一聲稚氣的“法官媽媽”,我快速地打量起兩人,原來老人是我兩年前處理的一起離婚案件的原告趙林的媽媽,我叫她趙媽媽。她頂著一頭白發,滿臉皺紋,比兩年前老了,也不如以前精神了。那個小女孩蓬頭垢面,又黑又瘦,怯怯和躲閃不敢見人的眼神,哪是我記憶中眼珠黑得像葡萄、眼睛眨呀眨像是會說話,一笑有兩個小酒窩的小玉兒呢?我一時愣住了,思緒回到兩年前。

 

那年5月,我承辦了一起三進宮離婚案件,之前兩次雖不是我承辦,但這對當事人的故事全庭上下人人都能說個片段。男的叫趙林,一企業工人,為人忠厚老實,女的叫李華,一中學財務人員,婚前隱瞞了間歇性精神病史,婚后幾次發病,發病期間在馬路上抱住陌生男人就親,常成為單位同事和路人的笑柄。丈夫送她去醫院治療,遭她強烈反抗,送進醫院不久李華就逃回家毆打老公。

 

雙方所生一女小玉兒6歲,倒是聰明伶俐,一直由爺爺奶奶撫養。立案次日,男方就到法庭來哭訴那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日子,他哀求我讓他脫離苦海,說到傷心處還掉淚了。男兒有淚不輕彈啊!更何況是在我這個只有二十幾歲的年輕女法官前,我動了惻隱之心。單位的民調干部也打來電話支持他。我不敢馬虎,找女方單位、居委會、女方哥哥調查了解案情,得知李華父母已亡,她當時已出院上班,病情有所緩解。她哥哥自愿擔任法定代理人并同意做妹妹工作離婚,讓妹夫解除痛苦,并承諾在妹妹離婚后帶她回家予以照顧并及時送醫。

 

總算遇到個講理的人家,我心里有了底,組織雙方調解。趙媽媽也來了,手上攙著孫女小玉兒,她笑容可掬地拉到我到法庭外,附在我耳邊說“姑娘,我一看就知道你面善,是好人,放我兒子條生路吧,我做娘的看著他天天愁眉苦臉揪心啊!孫女從小就是我帶大的,是我的心頭肉,我們夫妻倆才55歲,有收入有能力帶,不能給那個癡媽媽帶,給我帶著!呵,我相信你!”“來,叫法官媽媽!”小玉兒從奶奶身后跳出來,黑亮黑亮的眸子眨啊眨,笑著叫著閃開了。多可愛的孩子!

 

未及回答她,開始調解了。趙媽媽識趣地退到外邊。面前的李華看起來很安靜,和哥哥態度一致,以強烈要求撫養女兒小玉為條件同意離婚,理由是今后她再婚困難,再生育健康小孩希望較小,女兒成年后可以照顧媽媽。李華的哥嫂當即表示自己兒子已經15歲,有精力幫助照顧李華母女。聽說要放棄女兒的撫養權,趙林用手捂著臉,看著身邊蹦蹦跳跳的玉兒,痛苦地思索著。這個已第三次起訴離婚的男人顯然筋疲力盡了。這時,不遠處李華嫂子的大嗓門就傳過來:“我們要玉兒,沒有女兒將來誰照顧李華!”

 

趙林看著我,我一時無語,只能報以沉默。趙林找來媽媽商量。趙媽媽哽咽著說“一個是兒子啊,一個是孫女兒,都是我的心頭肉啊!小陳法官,你們做主吧!可不能虧待了我的玉兒啊!”看來是無奈中基本同意了女方的意見。“趙林,你女兒由她媽媽撫養你同意嗎?”這個男人緩緩點了點頭。財產分割等問題沒有爭議,我快速地擬好了協議,雙方當事人和女方的法定代理人簽了字。按照規定精神病人的離婚案件是以判決形式結案的。第二天,這個案子的判決書就發出去了,婚姻判離,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按協議法院照準。

 

一個本以為難纏的精神病人離婚案件就這么輕松地處理結束了,讓我感到得心應手,第二天我還和同事炫耀一番,言語中充滿了自豪和成就感。日子日復一日地在忙碌中過去,那年我也結案百件,獲得了全院前三名的好成績。漸漸地,這個案子被我淡忘了。

 

可是,眼前的趙媽媽,她的下跪分明是在哀求啊。從趙媽媽泣不成聲地陳述中得知:離婚后2個月,我的當事人李華就離開了哥哥家,與另一名精神病男子未登記即成婚,很快懷孕并產下一子。李華哥哥突然下崗,夫婦倆擺起了地攤,無暇照顧小玉兒了。小玉兒在媽媽身邊,被使喚端茶倒水和看小弟弟。新爸爸和媽媽不喜歡小玉兒,不給她吃飽,經常打罵她,她身上經常舊傷未好又添新傷。媽媽從不給小玉兒洗澡梳頭,小玉兒又臟又臭,頭上長了虱子,冬天還穿著單鞋和單褲,手腳全是凍瘡。有一次看見弟弟的奶粉饞了,小玉兒趁著沖奶粉的機會貪婪地喝了一口,被燙傷了,新爸爸責罰打落了小玉兒的門牙。小玉兒變得不愛說話,也不和其他小朋友玩,經常一個人哭,沒事就拿著奶奶送別時給她買的紅太陽帽守著門口,性格變得孤僻。

 

她想奶奶,想吃奶奶做的大蝦,可自從她跟著媽媽就沒吃過蝦。趙媽媽在半年后費盡周折找到小玉兒的新爸爸家,看到孫女心疼地哭了,轉身就到法庭想要回小玉兒,可法官外出調查了。她經常去看小玉兒并要帶走她,可小玉媽媽說:“沒人看弟弟,要帶連弟弟一起帶走吧!”趙媽媽又求助自己兒子趙林,可趙林也已再婚,生活安穩,不想再折騰。

 

講到這,趙媽媽淚汪汪地看著我說:“我到法庭去找 了你三次,想要回孫女,你都不在。求你讓小玉兒回來吧!今天我一個老太拼命和李華打了一架,強行帶走了孫女,是不是犯法了?我豁出去了,再也不讓她回去了!”她的話陡然提醒了我,在幾個月或者一年多前,是有同事告訴我趙媽媽來找過我兩次,只留下了地址,沒留電話。而我,因為所謂的忙,加上自己又休了幾個月的產假,竟忘了。

 

想到這我的臉漲得通紅,趙媽媽祖孫的這一跪,猶如扇了我一個響亮的巴掌,那“法官媽媽”的稱呼更是讓我羞愧難當。事不宜遲,顧不得多想,我快速理清了思路,通知趙媽媽和趙林下午到法庭來,隨即下車到法庭安排好手上工作后直奔李華單位,邀請民調干部協助,對她開展了調查了解、批評訓誡、教育說服工作。當天下午李華及其哥哥、趙林和趙媽媽到法庭達成了協議,小玉兒變更由爸爸趙林撫養,日常生活由趙媽媽照料,李華支付一定的撫養費。

 

矛盾快速地解決了,小玉兒這兩年的悲慘遭遇卻一直縈繞在我的心頭,回想起來我就心痛、懊惱、自責,久久不能釋懷。在父母離異前,小玉兒并沒有感覺多么痛苦,她有爺爺奶奶無微不至的疼愛,那時只有爸爸痛苦。父母離婚后,年僅6歲的小玉兒遭受了近兩年的摧殘,幼小柔弱的心靈何以能堪!用一個無法保護自己的小女孩的痛苦換取她父親的解脫和自由,這樣的結局未免太殘忍、太不公平了!這一切該怪誰呢?我陷入了深深的反思。如果當時我不懼怕李華發病后的糾纏就不會輕信其兄的承諾而順水推舟;如果我不是想快速結案了事就不會對在自由和女兒間優柔難斷的趙林保持沉默;如果我不忽略小玉兒對爺爺奶奶的摯愛就不會漠視她被拖進病態母親的懷抱;如果我顧及小玉兒的成長環境完全可以釋法析理并改變協議方案判決確定撫養方式、再如果事后趙媽媽找來時我能及時采取措施補救……可惜,沒有那么多如果,小玉兒失去應有之愛,跌進痛苦的深淵,已成事實。她的眼睛看不到希望不再黑亮,她內心的痛楚誰能體會!也許噩夢般的遭遇埋在心底伴隨她的成長永遠無法排解……我不敢想象,也沒法為自己開脫。雖然淳樸的洪媽媽從沒去院長、庭長那告過我的狀,即使我沒及時過問,她還是視我為法官、救星,信任和等待我施手援助,從沒責怪過我一句。這更增加了我的愧疚程度,小玉兒有個精神不正常的媽媽是她的不幸,但我這個被她尊稱的“法官媽媽”又何曾給她帶去關愛呢?又怎能推脫責任呢?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個人就是整個國家。”小玉兒的遭遇,又何嘗不會在其它家庭發生呢?“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我們身處基層法院,案子一個個接踵而至,看起來都是雞毛蒜皮、芝麻綠豆小案,但他們個個事關這家、那家、天下百家,又哪是什么小案呢?我們這些法官又如何為那些不幸的家庭去除痛苦留下福音呢?經歷了這個案件,我深感:作為一名基層法官,沒有什么用我們的法律知識,法律智慧,審判藝術,讓法律的理性之光去播散人性的溫暖更重要了。

 

所幸的是,我在初任法官的第一年就辦了這個案件,收獲了如此深刻的教訓和由衷的感悟,它對我的影響和觸動是深遠永久的。從那以后,我在法庭工作多年,而后也曾離開了法院卻又堅定地選擇返回,無論是在案發地的房前屋后、田間地頭勘驗,還是在忙碌的工廠車間、建筑工地調查詢問,我總覺得小玉兒那黑亮的眼睛卻從沒離開過我,她時刻在關注和提醒我,有沒有以慈母般的柔情去對待每一起案件和當事人,有沒有對那些柔弱的心靈投注關切的目光、傾注可貴的真情。我知道我再也不能辜負那期許的眼神,只有努力培養對法官職業的責任心、對群眾利益的關切之心和對自身的律己之心,才能具備一個合格法官應有的司法良知,才能在司法實踐中溫暖和慰藉那一顆顆柔弱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