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知擔保人可能轉移重大資產的情況下,江陰法院第一時間趕赴深圳市,對當事人在某上市公司的2千多萬股權進行凍結,從而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江陰某環(huán)保公司因經營所需,一年前先后向銀行貸款四筆,共計8千萬元,擔保人程某和2個公司為其做了擔保,程某是江陰的一個老板,他肯以個人名義出面擔保,是銀行肯貸款的重要原因。今年5月,該公司受大氣候影響資金鏈斷裂,經營困難,貸款到期無法歸還,銀行就這四個案件向江陰法院申請訴前保全,要求查封借款人、擔保人財產。江陰法院受理后,立即去房產管理局、國土局、車管所等處查封了該環(huán)保公司的資產,到其它銀行凍結其銀行存款,至當日下午,查封凍結資產約千萬元,但遠遠不足以清償債務。

 

此時,擔保人程某開始恐慌了,原來他在某上市公司有2120萬股權,根據銀行提供的信息,程某有轉移該財產的打算,其一旦成功轉移股權,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將大打折扣。事關重大,法院當即決定去深圳深交所登記結算中心凍結程老板在上市公司的股權,承辦法官指導書記員準備好所有保全用的文書材料后立即趕赴機場,趕上了當天去深圳的最后一個航班。為保證第二天及時辦理凍結手續(xù),他們顧不上吃飯休息,一路尋找,直到看到深交所登記結算中心,問清中心第二天開門時間,才在附近住下。第二天當登記結算中心剛剛開門辦公,法官第一時間將凍結材料遞交給了中心工作人員,順利凍結了程老板在上市公司的股權2120萬股。

 

成功凍結后,法院組織當事人進行協調,程某見轉移無望,積極勸說其他擔保人配合,經過兩個多月的努力,程某及2家公司為該環(huán)保公司承擔了保證責任,墊付了借款及利息,使銀行的債權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