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開庭!”隨著莊嚴的法槌聲,一起“危險駕駛罪”刑事案件公開開庭審理,與以往不同的是,擔任審判員的是江蘇省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法院的“一把手”——黨組書記、院長岳益民。這是該院為充分發揮院、庭長辦案的指導示范作用,緩解案多人少的矛盾的一項有力舉措。

 

該起“危險駕駛罪”發生于2014622058許,被告人趙某酒后駕駛轎車,沿鎮江市電力路由北向南行駛至中山西路交叉路口附近時,被設置在該路口的酒后駕駛機動車交通檢查點的執勤民警例行檢查。經檢驗,被告人趙某體內血液中乙醇濃度為124mg/100ml。該案經審理當庭宣判。

 

院領導“身先士卒、帶頭辦案”,不僅回歸了法院領導作為“精英法官”的身份,而且也帶動了全院法官辦案的積極性,增強了法官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該院制定五項措施大力推進院、庭長辦案制度。

 

制度到位。制定了《院庭長辦案制度》,規定院領導帶頭辦案,并要求院庭長及審判委員會委員辦案的范圍主要為重大、疑難、復雜的各類案件、新類型案件和在法律適用方面具有普遍意義的各類案件,對群眾所反映的熱點、焦點問題有更清晰、更透徹的體會和認識。

 

量化到人。明確規定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辦案數量不得少于5件,審執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主審法官年審理案件不少于所在部門人均結案數的10%。同時要求院庭長在辦理案件過程中要及時了解和掌握審判工作中的最新動態,注重總結審判、執行工作經驗。

 

嚴格考評。在對院長的績效考評指標體系中專門增加辦理案件情況一項作為履行審判職責的重要指標之一;對副院長、庭長和審判委員會委員所辦理的案件實行雙重考核,即在個人單獨考核指標體系中增加辦理案件指標,同時按照分管業務部門實行歸口統計,歸口考核。

 

規范程序。明確要求院庭長和審判委員會委員參加合議庭審理案件,依法擔任審判長,與其他合議庭成員享有平等的表決權,特別是在合議庭合議案件時,院庭長作為審判長要最后發言,以免影響其他合議庭成員獨立發表意見;同時要求要帶頭遵守審判流程管理,特別是開庭時間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

 

“一把手”示范。本文開頭的“危險駕駛罪”由“一把手”院長公開開庭審理,潤州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魯寬出庭支持公訴。該案經過舉證、質證,當庭宣判:被告人趙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據統計,今年以來(截止8月份),潤州法院院、庭長共審理、執行案件329件,已辦結299件,對基層法官起到了言傳身教、典型示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