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人偶問“智者無功”為何意?雖說古語中以扁鵲與其兄行醫方式不同來予以注釋,即扁鵲之兄往往在早期就將病者治好,扁鵲卻在病重之時治愈,反而扁鵲名氣比其兄大,而醫術卻不如其兄,其兄為醫之智者,雖簡復了友人之問,但回味品想,人之智愚如何區分,特別是作為法官,在職業之中如何“智”,如何“愚”?

 

所謂智者,用弘一大師的一段話可以充分明闡:“自處超然,處于藹然;無事澄然,有事斬然;得意淡然,失意釋然。”作為一個智者,在事業中以明了恬然之心待人處事,不違規不蹈矩;所謂愚者,并非指天資愚笨之人,而是事業工作中的愚笨之人,古語中亦有一切中要害之經典,“名譽及利養,愚人所愛樂也”。愚人之露在于貪小,逐利和狹隘。

 

法官之職業歷程,在如今之下,應當該“智時則智,愚時則愚”。對業務求精,工作求進,待人求寬,遇利求淡,要充分發揮人之智質,使自己之智用于正道,用于正途,此謂“智時則智”;對于市儈之氣,貪腐之舉,逐利之為,沽名之念,要充分表露出人之愚質,拒之避之諱之棄之,此愚應為法官之大智,切不可因外露之愚而不怠,急于衷于在此表現出自己之智,智若用于此者,將必比真正愚者更愚,必將為時代所摒棄。

 

法官也亦凡人,能做到“智”“愚”區分嫻熟,非一日之功一時之性也,我們雖不能人人都達到孔子所倡“仁者愛山,智者樂水”之境界,但起碼應做到《論語》中所言“君子納于言而敏于行”,使我們能在工作中正己身,正吾氣,做“達觀三世,念念知非”的智者法官。

 

甚有同仁,在本職工作中愚資頓現,挑不起重任,擔不起大梁,但每每有利己之利,納圬之事時,為得之而施展全身解數,大顯“智者”所能。殊不知,此為當智時不知智,當愚時不知愚。當愚之時多愚,沒人會視爾為愚者,反贊為大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