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提升法院執行隊伍的全天候快速執行反應能力,根據上級法院要求,如東法院于今年71日正式建立執行“110”指揮中心,組建由執行法官、法警、輔警組成的快速反應小組,配齊了警翼等裝備。

 

該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舉報電話向社會公開,一旦發現被執行人下落或者其財產線索的,在縣城城區范圍內,快速反應小組在接到行動指令后30分鐘內到達現場;縣城城區范圍外,2小時內到達現場;縣域范圍之外的,及時協調當地法院先行到場采取適當措施,該院隨即出警趕赴現場。截至目前,該院執行“110”指揮中心已出警30次,促成其中1/3的被執行人履行法律義務,另對18名逃債被執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該院執行“110”指揮平臺的暢通運轉,不僅彰顯了執行工作的強制性、信息化和規范化,更因多為節假日和夜間出警,群眾對執行“110”的知曉度日益提升,一批“老賴”攝于法律威嚴主動履行義務,當事人對法院執行工作的滿意度逐漸提升,反映執行方面問題的來信來訪明顯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