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鹽城市鹽都區人民法院制作形成了首本全面、規范的《發改案件質評卷宗》,實現了發改案件質量評查追責的常態化、制度化和規范化,增強了審判人員的質量意識,促進了全院案件質量的提高。

 

創新評查機制,打造專業評查隊伍。今年以來,該院以加強制度建設為著力點,按照精細化管理的要求,創新評查機制,制定出臺了《審判委員會工作規則》,聘任13名業務精湛的法官擔任兼職案件質量監督評查員,定期開展發改案件逐案質評工作。

 

規范評查流程,確保質評不走過場。該院在發改案件評查中建立了承辦法官申辯制度、復議制度和評查結果反饋制度等,要求案件評查組在案件差錯和責任認定中,必須逐案認真聽取相關業務庭及原承辦法官的意見,充分尊重原審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增強其對質評結果的認同度。2014年該院共對5件案件5人次,落實了責任追究。

 

形成質評卷宗,實現質評工作常態化。該院定期將質評材料分批裝訂成冊,卷宗內容反映出從發改案件追蹤、原承辦人申辯、初評組初評、提交審委會討論決定、形成質評報告、原承辦人申請復議、追責通報等各個環節的全貌,形成環環相扣的質評流程鏈條,從而實現該院發改案件確認與追究錯案責任工作的常態化。